出於這種考慮,她主動約他見面。
他同意了。
她把地點約在學校南大門,出發之前,特意把自己打扮了一下,心裡對這個孫全,其實還是抱有一點期待的。
她想著:我這麼漂亮,這傢伙既然有勇氣追我,條件應該是不差的,或許真的可以考慮。
為此,她換上自己最漂亮的那件連衣裙,還畫了淡妝,塗了唇彩,頭髮也特意重新梳了一下。
然後,她還叫上自己的閨蜜一起。
既是給自己壯膽,也是想讓閨蜜幫她參考參考,畢竟她還沒談過戀愛呢!第一次戀愛,總要慎重一點。
結果……
她在南大門看見了什麼?
那傢伙出現了,臉上泛著油光、穿著鬆鬆垮垮的舊t恤和一條大褲衩,腳上趿著一雙破拖鞋,就這麼出現在她和她閨蜜面前。
那次見面給她留下深刻印象。
說實話,當她撥通他電話,看見他東張西望,找到她,臉皮微紅著走到她面前的時候,她是想掉頭就走的。
當時她心裡的念頭是:不是吧?就這樣的?
她倒是沒覺得這人長得有多醜,但卻很失望。
因為這人就是一張普通臉,個子也不特別高,身材還挺瘦。
關鍵是不修邊幅的樣子,和她喜歡的男人型別完全不沾邊。
怎麼看都是學校裡最普通不過的一個窮學生,這樣的男生,她班上就有不少,她平時都看不上的。
但出於禮貌和好奇,她暫時沒走,還禮貌地跟他打了招呼,然後問他是不是等很久了?
結果卻聽他說:「沒有,我也是剛來,我剛在那邊的網咖上網,剛來的。」
她記得自己當時很好奇他到底是怎麼搞到她號碼的?這樣的他……是哪兒來的勇氣和自信追求她談蘭馨?
畢竟,她是班花呀!
所以當時她也沒急著道別,和閨蜜一起和這傢伙一起壓了壓馬路,邊走邊聊。
然後就聽這傢伙自我介紹說——他在網咖不是在玩,而是在網咖寫小說。
當時她真的挺驚訝。
寫小說?
就他?
我們大學還有寫小說的?
出於好奇,她又多問了幾句。
然後聽他說他寫的小說已經跟網站簽約了,每個月都有一兩千的稿費,看他的神情似乎挺自豪。
當時她就想翻白眼。
把這傢伙劃入愛吹牛皮的行列。
一個月一兩千的稿費,身上衣服穿的這麼寒酸?她談蘭馨一個月從家裡拿四五百生活費,都比他穿的光鮮多了。
因此,她覺得這傢伙是吹牛的。
當然,表面上她沒有質疑,還表達了自己的欽佩。
但回頭一回到宿舍,這傢伙再給她發簡訊的時候,她就一個字都懶得回了。
那天之後,他又連著幾天給她發了幾條簡訊,但她再也沒有回覆過一條。
她對他已經毫無興趣。
一個長得一般、不修邊幅,還愛吹牛皮,又是烹飪班那個冷門專業的大專生,竟然也有自信追她談蘭馨?
她挺無語的。
好在那傢伙還不算難纏,挺有自覺的,在她連續幾天一條簡訊都不回復之後,就沒有再給她發簡訊了。
但神奇的是——從那以後,她就記住這個人了,一直到大學畢業,都沒忘掉。
她想過自己一直忘不掉那傢伙的原因。
首先,應該是因為每個學期都有那麼幾次在校園裡與他偶遇。儘管每次偶遇,她都沒跟他打招呼,甚至故意偏過頭去不看他,但看見一次,就無形中給她加深一次印象。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