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就是沒辦法直視那些漂亮姑娘的臉。
可誰知道更殘忍的事情還在後面。
在晚會進行過半的時候嚴默終於登臺了。
可是當我看見他站在舞臺上架著一副陌生的雙柺,牛仔褲左褲腿緊緊的包著他的殘肢摺疊到身子後面去的時候,我哭了。
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嚴默?現在所有人都知道嚴默是殘疾人了,可是也沒必要讓他以這樣的形象出場吧?他有尊嚴、他有假肢啊!為什麼不能讓他以日常生活的狀態出現?就是因為這是一場“殘疾人晚會”,所以每個演員就要如此暴露著他們的殘疾嗎?
我看到了舞臺上優雅美麗的手語主持人,我看到了拄著柺杖揮汗如雨在跳舞的兩個年輕男孩兒,我看到了使勁掙著空洞眼窩的音色渾厚的盲人歌手……他們在日常中也會如此暴露,甚至說刻意放大他們的殘疾嗎?他們願意這樣獲得榮耀與讚賞嗎?
我記得嚴默曾經說過,有些時候人是需要一些勵志的東西的。也許大眾希望以此來看到殘疾人自強不息、不向命運屈服的精神,然後激勵自己奮進;或者大眾可以透過觀看這麼一場晚會來知道這世界上還有比自己不容易的人,然後心理就平衡了。
我不知道觀眾到底是怎麼想的,也許是因為身在其中所以我惡意醜化了別人的想法,也許這臺晚會的最終目的只是希望社會能關注殘疾人、關注殘疾勞動者,只是要喚醒社會扶殘助殘的意識……
但是我現在只能為嚴默打抱不平,大眾得到了他們想看到的東西,也釋放了他們想要釋放的東西,比如善良、比如同情心或者優越感,但是他們有沒有想過這些演員要為此付出多少?又能獲得什麼?也許你會說這個世界是公平的,他們展示了他們的殘疾、他們的弱勢,卻獲得了尊嚴、金錢、名聲以及勇氣。
可是我會說……算了,我什麼也不想說了,我只是心裡難受。
因為架著雙柺,所以嚴默並沒有揹著他的吉它演奏,只是站在麥克風前尷尬的對口型“假”唱了一首他從沒唱過的、算是主旋律的歌曲。
嚴默唱得不錯,甚至比原唱唱得都好,當然,應該說是他之前錄製的版本不錯、口型對得也很準,如果不是我提早知道這是對口型的,我甚至看不出他是在假唱。可是舞臺上的那個人並不像是我所認識的嚴默,而像是由另一個人偽裝成的他。
可是場下掌聲雷動,也許有人為了拍攝出來的畫面好看,也為了調動現場觀眾情緒和鼓掌的節奏而領掌。
我看出了嚴默的痛苦。主歌結束的時候嚴默又變成了我認識的那個人,他一臉冷漠的站在那裡等待著復歌,完全和臺下的熱情觀眾沒有互動,他好像連鏡頭都不願意看。嚴默和觀眾好像是處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中,嚴默的那個世界中空無一人。
我寧願他冷漠、我寧願他孤獨,我也不願意他委屈求全的討好這個世界!
他一個自命清高的搖滾歌手,竟然向現實妥協到要抱大腿了。
我哭了,哭得不能自己。
作者有話要說: 陳若菲那首歌其實正是出自默默的手筆,當初默默為了掙夠50萬塊錢不惜當槍手賣歌,他把他當年的豪情早就換了金錢,所以默默是早就向這個社會妥協了,只有咩咩不知情罷了
不過,也正是如此才能說明,即使在人群中能打動咩咩的也只有默默,只有默默的才情才能洞穿咩咩的驕傲(對於文字,咩咩一直是有她自己的驕傲的)
☆、第 176 章
半夜裡嚴默回來的時候我正躲在床上抹眼淚兒。
關於這場已經結束了半天的晚會我越想心裡越覺得彆扭,我擔心嚴默經此之後會很久恢復不過來元氣。是的,如果是我碰上這樣的事情、這樣的安排,我一定久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