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叫人。
“小嚴啊,”她媽進了廚房,好像終於緩了過勁兒來,沒一會兒又踅出來對我說,“隨便坐啊,別客氣,想喝什麼讓陽陽幫你倒。”
我“嗯”了一聲跟咩咩走進了客廳。
此時的溫叔叔已經站在了客廳門口,這就是我第一次與他見面。
溫叔叔個子在他那個年代的人看來算是挺高的了,大概有1米78左右的樣子,長得很帥,眉眼和咩咩很像,而且看起來也很年輕:頭髮烏黑濃密、身板筆直,跟咩咩一樣,看起來臉上帶著一股傲氣。
“來了?”溫叔叔的淡淡的說了一句。
“嗯。”我直視著他,沒有迴避,也冷冷的應了一句。
“爸!”咩咩歡快的叫著,“看,嚴默給你買的酒!”
“放那兒吧。”溫叔叔依舊淡淡的說著,轉身坐回到沙發上。
咩咩親熱的偎在了溫叔叔身邊,衝我招了招手,“來啊,過來坐。”
我掃視了一下咩咩家的房子:很寬敞、很明亮,家用、裝修什麼的都挺高階,一看就是富裕人家,重點是這個家比我去過的所有人家看起來都更溫馨舒適。但是當年我很鄙視這種溫情,覺得溫情是對人性的腐化。
“爸爸,”咩咩拉長聲音甜膩膩的叫著,“我要吃果果!”
“去自己拿去,這麼大姑娘了!”溫叔叔雖然這麼說著語氣也挺嚴肅,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他的語氣中透著一股子開心。
“壞老頭兒!”咩咩嘟囔了一句站了起來,問我道:“嚴默,喝可樂嗎?”
“都行。”
“等一下哦。”咩咩歡樂的跑出了客廳。
客廳裡只剩我和溫叔叔兩個人,氣氛有些尷尬。
“嚴默是吧?”過了一會兒還是溫叔叔先開口了。
“嗯。”
“聽說,你是搞音樂的?”
“嗯。”
……
後對的對話我記不清了,一是因為時間真的是太久遠了,二是因為當時我並不願望承認自己是搞音樂的,因為那時候我一張專輯都沒出過。我的那些歌,知道的人不用我說他們也知道;不知道的人,我即使說出來我做過什麼牛逼的音樂,他還是不知道,所以當時我就是一種“愛誰誰”的心態。
那時候我真的覺得自己是牛逼的,最牛逼的,以至於自己牛逼到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牛逼到以為自己可以隨便灑脫的甩了咩咩……
但是我很清楚的記得,我和咩咩她爸媽第一次見面,他們對我表現得很友善,也並沒有問什麼讓我太尷尬的事情,但是他們顯然也沒有把當做咩咩的男朋友,只是當我是咩咩的一個普通朋友來對待,和和氣氣卻疏離的吃了一頓飯。
當然,那時候別管是溫叔叔還是阿姨,別管誰怎麼想我我都不在乎,我並沒想和任何人扯上任何關係,所以我不必在乎任何人。
但是我沒想到我和咩咩竟然在一起過了七個年頭,所以也就有更多與咩咩他爸媽接觸的機會,他們對沒有禮貌、沒有能力,一無所有的我越來越不信任、越來越不友善、越來越不客氣——直到咩咩被我送進了醫院。
他們肯定恨死我了,我耽誤了咩咩七年又七年的大好青春,還差點兒把她害死。他們應該恨我,連我自己都恨自己。
看著躺在病床上溫叔叔那蒼老的臉,略微佝僂的身軀,我的眼淚就自覺的流了下來,我沒敢再躺上床,而是輕輕的把椅子搬到病床邊上來,小心的守護著這個咩咩至親的人。
我雙手合十,默默的祈禱,祈禱神明保佑咩咩一家,為了他們,我可以讓神明取走我任何祂覺得值得並願意取走的東西——即使祂想要我的命,我也會毫不猶豫的奉獻給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