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口裡雖然在埋怨,臉上卻是眉開眼笑的。夾了一個包子。衝文笙示意:“快吃。”
文笙笑笑沒有作聲,拿起筷子夾包子吃。
這麼面對著面,頭碰著頭地吃東西,車裡的氣氛就變得格外溫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個又一個,讚不絕口:“這真是我吃過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只吃了兩個就飽了。
連日的奔波,令她頗覺勞累。明明心情不錯,可胃口就是變小了。每到這時候,她就萬分羨慕王十三有個強橫的身體。
琴聲到底不是無所不能,在這一點上,她不光是現在沒有辦法,就連以後,也不抱什麼希望。
王十三叼了個水煎包,望著她目露疑問。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擀的麵條好吃。”
王十三大樂:“早說啊,這還不是小事一樁。不是我說你,你這飯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別呆會兒風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斗篷上。
這會兒雖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風還是很涼,加上樂城今天陰天不見太陽,文笙坐在車裡是不覺冷,但據她觀察,街上行人還是穿得挺厚實的。
十三買回來的這件斗篷還挺好看的,絳紅色不招搖,穿在身上顯得人既秀美又端莊,帽簷領口上鑲了一圈白絨絨,給斗篷平添了一分嬌柔。
若是旁人買來,文笙多半要誇一聲“眼光不錯”,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貓碰上了死耗子,誤打誤撞。這斗篷用料做工無一不佳,不會是他徑直買了店裡最貴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嚥把剩下的包子一掃而光,指了斗篷道:“試試這件怎麼樣,剛才從他們家門口走,我掃了一眼,就覺著不錯,再說它還有個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這麼多雙眼睛盯著,你若戴個斗笠帷帽什麼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這麼簡單。
文笙笑笑:“我挺喜歡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沒想到她問價錢的事,擺了擺手:“能有多貴,天馬上就熱了,若非樂城這會兒來了這麼多趕熱鬧的,我還能再把價錢往下壓壓。沒事,十三爺有的是銀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銀子?這好長時間了,你的銀子不是都交給我管了麼?”
王十三嬉皮笑臉:“你忘了?我以前還攢了好多老婆本兒。”
文笙抬手輕輕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於拽和摸之間,帶著親暱,令王十三幾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絕不上當!
他費了好大的力氣把目光移開,吞了口唾沫,才發現文笙不知何時丟了個錢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著吧,大丈夫不能一日無權,小丈夫不能一日無錢。你把錢交給我,我還得費心費力給你保管。再一個,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換身衣裳,咱倆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現在這個樣子,但凡長眼睛的就會生疑。”
王十三此時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個尋常的鄉下人,趕車的話大家拿他當下人看,到是很少會有人注意,但若陪著文笙去住店,還住一間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這就換,你幫我置的衣裳我帶著呢,這一路鞍馬勞頓的。我怕磨壞了。”
文笙聞言微微咬了唇沒有說話。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癢難熬,又想今天晚上終於可以共枕而眠,連呼吸都急促了些。
文笙低垂下眼睛。將斗篷展開披到身上,修長的手指挽了前頭的線繩,頓了頓,輕聲道:“那你若是不嫌棄我手藝差,等回頭有了空閒,我親手幫你做兩件。”
王十三連聲道:“不嫌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