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馥默然。
李鴻章微微搖了搖頭,說道:“到底是師故智,抑或是蹈覆轍,現在還難說的很。至於咱們這位新晉王爺——看不透!雖說是‘故人’,可是,瞻乎在前,忽焉在後,我是愈來愈看不透他了!”
一時之間,兩個人都沉默了下來。
過了一會兒,李鴻章“呵呵”一笑,說道:“想不通透,就暫且不去想它了。玉山,講講那件‘天字第一號’的熱鬧事?”
所謂“‘天字第一號’熱鬧事”,指的是“美利堅訪華代表團”到埠、進京。
周馥眼睛放出光來:“還真的是‘天字第一號’——整個北京城都瘋魔了!拿內務府堂郎中貴寶的話說:北京人那個口沫橫飛的勁兒,也就是‘大婚’才能夠比得了了!”
這位內務府司官口中的“大婚”,專有所指:皇帝踐祚之前沒有成親,登基後才迎娶皇后,謂之“大婚”。
“美國人在天津上岸,軒王加了個‘全權特派欽差大臣’的銜頭,親自赴津門迎接。‘代表團’到埠的那一天,這碼頭上的場面——”
頓了一頓,周馥說道:“不僅熱鬧,還有意思的很!”
李鴻章大感興味的樣子:“如何有意思?說說,說說!”
周馥微笑說道:“是。不過,爵相,天津迎賓的場面,我可沒有親眼目睹,以下種種,也是旁人轉述的。”
“無妨,無妨!”
“大沽口碼頭,清出了好大一片空地,平整夯實,中間搭起一座三尺高的臺子,此為‘禮賓臺’。‘美利堅訪華代表團’之‘團長’,乃美利堅國副總統約翰遜氏,名安德魯。軒王陪著這位約副總統,登上‘禮賓臺’,並肩立定之後,軒軍軍樂隊,即奏美利堅國之‘國歌’,曰‘星條旗永不落’,以為致意。”
“國歌?”
“是。美利堅國‘國歌’奏過,按萬國公議的儀注,就該奏大清國的‘國歌’——可是,咱們哪裡有什麼‘國歌’?於是,軒軍軍樂隊拿了一支軒軍的軍歌,叫做‘歌唱祖國’的,暫充大清的‘國歌’,以全禮儀。”
“歌唱……祖國?”
“是,‘歌唱祖國’,”周馥笑了笑,“這個名字,我第一次聽到的時候,也頗有突兀之感。‘祖國’,自然是‘祖宗之國’、‘祖先之國’,亦即‘本國’、‘家國’之意。嗯,這個說法,雖然生僻,倒也不是沒有人用過。譬如,魏默深著《聖武記》,就有‘巴社者,回回祖國’之說。”
魏默深,即魏源。
“這支軍歌的名字……有趣!“李鴻章說,“‘祖國’之說如此生僻,‘歌唱’二字卻又如此俚俗?放在這裡,大約是……歌之、詠之、頌之、揚之……之意?”
“爵相高明,正是如此。嗯,說到俚俗,這支‘歌唱祖國’的歌詞,更加俚俗!不過,這裡頭是有講究的,據說,軒王說過:這些歌子,都是叫大頭兵們唱的,歌詞如果太雅馴了,大頭兵們聽不懂,寫得再好,又有什麼用處?”
李鴻章心中微微一震,過了片刻,點了點頭,說道:“有道理!”
頓了一頓,說道:“玉山,這支歌的歌詞,你還記得麼?”
“記不大清爽了,”周馥說,“不過,我的筆記裡邊有記錄,回頭整理明白了,我抄一份,給爵相送過來。”
“好,偏勞了!”
有一句話,李鴻章嚥了下去,沒有拿出來和周馥“研議”:這支軍歌,為什麼叫《歌唱祖國》,而非……《歌唱大清》?
祖國,祖宗之國,祖先之國。
他的心底,隱隱約約浮動著一絲莫名的異樣感覺。
*(未完待續。。)
第六十章 鞭辟入裡
李鴻章突然想起一事,微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