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前排!!圍觀啃瓜子!!附帶@不想淋雨
不想淋雨:!!姐來了!!汐晴真可愛真可愛真可愛……'打滾'
……
隨後微博不斷提示評論與轉發,任晴忙著看得不亦樂乎。
於是又心情極佳地發了一條微博:謝謝大家的關注~~我最近都在寫歌,相信過不了多久大家就可以聽到我的成曲了。^^
馬上便有人搶坐沙發。
為你寫詩:沙發!有專輯一定去買!
不想淋雨:淋雨也要去買!
左:商場在右邊也要去買!
流浪的風箏:就算流浪也要去買!
大包子:我被吃了也要去買!
……
任晴不禁笑出聲來,這麼一串隊形真是有意思,心情似乎更好了呢。
有這麼一群有愛的粉絲,不開心也是假的。
第五十四章:番外之墨世黎
墨世黎一直都是個孤獨的人。
他行走在黑暗與光明的邊緣,永遠身著那一身黑色風衣。
因為他有著最特殊的職業,這個職業聽起來便會讓人毛骨悚然。
他是殺手,他無法擁有常人的生活,因為他的職業讓他沒有能力去衡量過去與未來,他隨時隨地都要做好死亡的準備。
但是他卻是命中註定的殺手。生在這樣一個黑暗的家庭,與生俱能造就了冷血無情的他。從爺爺開始任職,慢慢擴大著殺手集團的事業,一代又一代,最後,這艱鉅的任務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的雙手從那一刻起就註定會沾滿鮮血。
他厭惡自己,卻不得不以這種方式繼續生存下去。
20歲那年,他的父親在臨終前給他留下一封信,信的內容字字見血,“世黎,你生來就是殺手的命,我們都別無選擇,你必須留下來負起責任,不要把你爺爺多年來的事業搞垮了。你自幼以來便學習操作各種武器,練自己的身手,把這一切交給你,我很放心。接下來就是見證你的實力的時候了。”信的旁邊還躺著一枚銀白色的戒指,那一閃一逝的光有些亮晃他的眼。
當他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他閉上了眼,嘴角緊緊抿著。沒錯,如果他不繼承,誰能繼承呢?從小學到大的本領是唯一陪伴著他的東西,如果沒有了這些,他的人生還有何意義。
那是他殺的第一個人,也是他接的第一個客戶。
那個人叫宛靜,是個女人。
客戶叫王勃,是宛靜的丈夫,操辦著一家很大的經融公司。
那計劃單子上只有五個字:“殺了賤女人。”
於是,他猜想到這個宛靜大概是因為出軌或者覬覦王勃的錢財使王□了殺心。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識到,世間沒有感情。
因為這種事情就可以殺掉一個人,還是自己最親密的妻子,還談何感情?
於是,他開始看淡一切。他的骨子裡只剩下冷血。
那天晚上,他潛伏在一座白色別墅旁,等待宛靜現身。過了不久,宛靜出來了,還擁著一個脖子上掛著金鍊子的啤酒肚男人,兩人擁吻了好久,宛靜才扭著腰肢走出來。
他的目光一凜,如風疾一般躲到大樹幹後。那時候宛靜正來到她的車旁,做出開車門的動作。他的手上拿起了一把手槍,還在外套了一個塑膠膜,對準宛靜的脖子。
“砰”一聲悶響,宛靜倒在了血泊中。
他看著女人慘死的樣子,突然扯起了嘴角。
因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後接的好幾張單子他都順利完成了。
在有一次執行任務的時候,他無意間路過大廣場,卻聽到了一個令他久久難忘的歌聲。那是在廣場上的大顯示屏裡,一個女人正唱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