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5頁)

,分了,散了,算了。還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繞樑三日,餘音不絕,說不盡的蒼涼故事,讓人唏噓不已。

抬頭望進滿眼金色的陽光,飄雲驚異於自己的變化。

上大學的時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馬輕狂的歲月裡,她是頂不喜歡張愛玲的。總嫌她下筆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愛情,被她寫得如此絕望。更討厭她的哀豔清冷。明明沒用什麼了不起的字眼,卻能讓人心寒如雪。

後來,卻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揚揚的《色戒》而驚為天人。尤其喜歡結尾處這兩句: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毀進骨子裡。

愛到如斯地步,還有什麼可說的?落子無悔,願賭服輸。愛情如果是男女間永恆的戰爭,那麼先愛的人,愛的最深的人,永遠是輸得最多的那一個。

有時看得累了,從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出去,十八樓相當於一座小山的高度,能看到火材盒似的平房和鱗次櫛比的普通樓房,還真有一覽眾山小的感覺。

偶爾向下看,車如流水,馬如龍,行人如蟲蟻。

常常就這麼一直坐到天黑,看著樓下的萬家燈火,一片一片的亮起來,宛如漲潮的星海,還有那璀璨的霓虹,車前的燈光,天上地下光燦燦的連成了一片。讓人歡喜的幾乎想就這麼跳出窗外去,狠狠融進那片金碧輝煌的人間仙境裡。

有時候,看著看著就睡著了。龍天佑回來的時候,就看見一個瘦小的身子縮在藤椅上,身上蓋著一本厚厚的書,懷裡抱著一大包零食,仔細一瞧,睫毛還是溼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貼上去,抹掉那讓人心煩的液體,可是又不敢真的貼上去,怕驚了她。

所以每次飄雲醒過來,總是看到自己身上蓋著毯子,CD機裡的《四季歌》依舊水一樣靜靜的流淌著,晚歸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發上,桌上的菜已經涼透了,一口都沒有動過。

他們一起吃飯,起初兩個人都不說話,只有電視裡一波一波的噪音,充當空氣調節劑。龍天佑把肉夾到飄雲的碗裡,飄雲再把他們一塊一塊的夾回去,把盤子裡的青菜吃個底朝天。慢慢的,龍天佑摸準了她的胃口,送來的伙食清淡了許多。

飄雲從不認為自己是個安靜的人。龍天佑也絕不是一個惜字如金的男人。可是他們在一起的日子,語言似乎成了多餘的東西。他不是隋洋,不需要取悅。他也不是寒城,不需要保護和安慰。他是一個真正的男人,有能力,又強悍。他運籌帷幄,高屋建瓴,有著世事洞穿的狡猾和百鍊成剛的智慧。所有蹩腳的偽裝和刻意的討好,在他面前都是上不了檯面的小把戲。

他什麼都不需要她來做,只是把她擺在那裡,像一隻水晶花瓶,因為易碎,所以連一個指頭都沒動過。

就是這麼一種莫名其妙的狀態,卻莫名其妙的讓人安心。地老天荒,心曠神怡,舉案齊眉,相敬如賓。

當這些莫名其妙的字眼從心裡跳出來的時候,飄雲撲哧一下笑出了聲,他們現在可不就是這樣,像一對相守多年的糟糠夫妻,心素如簡,人淡如菊。

抬頭瞧見龍天佑奇怪的眼神,飄雲暗自伸了伸舌頭,有些得意忘形了。隨手指了指電視,看都不看就隨口胡謅:“太搞笑了。”

龍天佑扭頭一看,新聞聯播,胡錦濤正在走訪災區人民。

從那時候起龍天佑就知道了,這信口開河的本事,她童飄雲如果認了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

不知道從哪一天起,兩人開始隨意的交談,說的都是一些不疼不癢的話題。天氣,交通,菜餚的味道,還有那不斷上漲的物價。天南海北,東拉西扯,兩個人都是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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