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麼就不明白,我又不在乎。
不過當她咬著牙,吃力的把手搭在我手上時,我還是同意了,我看著她閉上眼,手漸漸從我手上滑下去,我站了很久才蹲下身,握住她尚有餘溫手。
我知道她死前一直這麼期望著,可是她死了,我又不開心,我不開心的時候你還期待我能滿足你,所以說霧緋真的笨得無可救藥了。
對我來說白遲是個小麻煩,雖然他生下來的時候並不像個猴子那麼難看,也沒有哇哇大哭製造噪音,雖然作為初生兒,睜開眼睛打量我的眼神顯出他很不平凡,可是,誰在乎呢?
我後來想想要是我真的必須帶一個腦袋有問題的白痴兒子,一起生活十四年,我再想了想,接受了這個小麻煩。
最起碼這個小麻煩還是有點趣味的,嗯,很有趣味。
在白遲從那夜密林中逃出來了後,我看上了他。
這並不奇怪,想想他這些年明明有內力的情況下,從來沒有用到過,即使跪久後的腿推拿幾下也不曾有,再想想我生命的前十五年,明明在師父的幫助下可以離開,也從沒反抗過。
我那時候只是懶得跑,也免得給師父添麻煩,在白州城帶走我,對師父來說也並不是說句話就能辦到的事。而在我看來,捱上幾棒並不比說幾句話來得困難。反正又不痛不癢,反正我又不在乎。
白遲是聰明的知道反抗也走不掉,不如壓箱底做後手。
我知道我們的緣由是不一樣的,可是我又不在乎,我只是突然就看上了他而已。
也許並不算太突然,最起碼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再沒有人比他更美味。
那個時候是身體,現在開始覺得他表裡如一。
他就是個白痴,只是這個白痴還是很聰明的,最起碼我不用擔心他死在香蕉手裡,然後讓我很久以後想起來還是不開心,所以就是他了。
我的東西,我可以慢慢吃,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可是這不代表這塊豆腐可以讓別人碰。
碰過我摺扇的人大都都死了,沒死的也都留下了不少紀念品,摺扇是我拿在手上的,豆腐是要吃下去的,那碰我豆腐的人,自然是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塊等待時機一擊必殺的豆腐,自然也不能放過。我的東西,可以死,可以毀,就是萬不能準別人碰的。
把別人的味道蒸發掉,這小白痴果然像我想象的美味,美味極了。
吃乾淨,然後宣佈所有權,要是他又白痴到讓別人碰了,等我毀了他,要我在哪裡再找這樣一塊豆腐去呢?
然後我很滿意,他果然是聰明的,雖然不安分,可畢竟沒讓別人碰他。
傷、死?我不在意,只要他不讓別人碰、不弄髒我的東西就好。
愛?就是那種用心的東西嗎?可是心長在哪裡,頭上還是腳底下?
連白痴都不會折騰這種無所謂的東西,談愛的人連白痴都不如,最多就是和霧緋笨蛋同等級。
我臨死的時候,白遲還能活十來個年頭,我知道白採用了上百年,研製出的生死蠱解藥,就在他手上,可我依然沒有留後手,來在我死後逼他跟著。
我從未下過賭桌,除了這最後一次。
在這最後一次,我把自己不帶走就必輸無疑的東西,放任了自由,而結果,我贏了。
這是我唯一一次給了這世間贏我的機會,可惜……白遲那個小白痴怎麼就不珍惜。
聽著兩人同樣漸漸安靜下去的心跳,聽著懷裡人的嘆息,我笑了起來,我知道沒有人能看見,在我們死後,這整個宅院將被無數的大火吞滅,而懷裡的人這時也早沒有了抬頭的力氣,沒有人能看見。
我這一生從未如此滿足過,難怪那麼多人想贏我,原來贏的感覺如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