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克迫擊炮日本陸軍1916年開始注意並著手對輕型迫擊炮這一新型武器的研究,1918年試製了旨在發射榴彈的輕型迫擊炮,並由特種兵試製委員會實施了實彈試驗。
1931年,英國斯托克布蘭德公司前來推銷其新式迫擊炮。
這種炮使用的是有尾翼炮彈,為滑膛身管,具備構造簡單、精度高和三人便能分解搬運等優點,因而曾引起日軍濃厚的興趣。但由於當時已大致內定採用92式步兵炮,故儘管認識到斯克託迫擊炮的良好效能,仍難以匆忙替換步兵炮。1932年,經向該公司購得專利和數門樣炮後,開始了火炮及有尾翼炮彈的研究。
1932年4月,技術本部經過與科學研究所協商,確定了以斯托克迫擊炮為藍本,研製榴彈及毒氣彈兼用的迫擊炮的方針。
同年10月著手設計,翌年5月完成試製品。為具備較斯托克迫擊炮更大的毒劑裝填量,試製迫擊炮將口徑擴大為9015毫米,但經過在愛知縣伊良湖射擊場的實彈檢測,結果發現由於發射時的後坐力過大,造成坐板過大、過重,這樣將會給搬運和操作帶來困難。為此,加裝了駐退機以減少對坐板的衝擊力。並於同年的7月、10月(兩次)、12月(兩次)、翌年的2月、3月、5月、8月,又數次實施了改進品的效能和彈道效能的試驗,隨後,截止1935年1月至5月間,在習志野學校及步兵學校實施了實用試驗,1935年1月,在中國東北北部地區實施嚴寒地試驗。在習志野學校,承擔這一研究任務的骨幹是炮兵出身的中島今朝吾校長及道家章麻呂步兵大尉。另外射擊參數列的主要編纂人是瀨戶口巖次郎炮兵少佐,期間,曾得到技術本部的協助。
1935年3月27日提出制式申請,同年5月8日,在第10次陸軍軍需審議會(會長是陸軍次官松本虎之助中將)就暫行制式化件進行了審議(中島吾朝理校長也作為委員出席並提出尖銳意見),同月23日上報陸軍大臣(林銑十郎大將),同年8月3日批准暫行制式。至此,較斯托克迫擊炮更具威力的94輕型迫擊炮宣告誕生。鑑於這種炮是以發射毒氣彈為主、榴彈為輔的炮,故自暫行制式化起即被指定為一級秘密武器。
97式輕型迫擊炮對比94式輕型迫擊炮彈威力更大的迫擊炮方案進行了試製,不久即批准制式化。該炮在構造上去掉了94式輕型迫擊炮的駐退復進機,因而儘管射擊精度有所降低,但更為輕捷簡便(94式的重量約160公斤,97式約115公斤)。該炮存留的正式資料很少,僅在步兵學校戰爭結束不久提出的報告中記述:&ldo;97式輕型迫擊炮5門&rdo;。
2式120毫米迫擊炮在94式輕型迫擊炮、97式輕型迫擊炮之後,於1942年研製120毫米迫擊炮(簡稱12迫)。該炮研製在顧及迫擊炮輕量、簡便的前提下,儘量增大炮彈的效力和射程。在考慮了種種方案之後,最終選定口徑為120毫米。其主要特點是:(1)搬運方式是運輸車載式(超過了人力搬運重量260公斤的界限)。(2)為減輕重量,去掉了駐退復進機。
(3)為提高精度,在落下擊髮式之外,還設定手動擊髮式。
1935年初,該型迫擊炮經多次審查及試驗後,認為兼具發射毒氣彈和榴彈的效能,可作為迫擊炮批准暫行制式。
布毒車科學研究所研製。1934年5月,在相馬原演習場實施了實兵實物布毒試驗。在這次試驗中,位於牽引式布毒車後的布毒裝置屢屢發生故障,為排除故障,造成重大傷亡事故,2人中毒,其中1人最終致死。這一事故使人們深切意識到了牽引式的弊端。
1934年春夏之交,自行式布毒車和消毒車投入實用試驗。
習志野學校方面提出對自行式和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