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愷走了,常貴兩口子在院子裡呆立了許久,直到常小虎在屋裡喊爸爸媽媽,他們才醒悟過來。
哄著孩子睡了覺,夫妻倆開始合計。
“去嗎?”盧小娥問道。
“能不去嗎,三百六十塊錢,比現在高了一倍,聽說還有別的福利。就算沒有,起碼能白吃頓晌午飯。”常貴無奈的說到。
“我還怕你覺得丟人,不想去呢。”
“丟人?還有比‘窮’更丟人的事兒嗎?”常貴感覺自己鼻子微微發酸,用力呼吸了幾下,“以李焱的能耐,應該能調到好一些的工作,可是人家憑啥幫我。在人家眼裡,我就是個屁。”
“要不……再找找大龍,不管咋說,他也是你親兒子。”盧小娥提議。
“……算了吧,大龍連姓兒都改了,就是不想再和咱們家有任何關係。這次估計就是看在小虎的情分上。以後把小虎教好,將來保不齊還能沾上光。我算看出來了,大龍將來肯定有大出息。也是,有這樣的乾爹乾媽,手指頭縫露點兒,就夠他一輩子吃喝了。”
“……都怪我,要不是因為我,那孩子也不至於這麼忌恨咱們。”盧小娥心虛的說道。
“不說那個了,我要是不願意,你也不敢炸刺,這都是命。”常貴心裡也有些悔意,後悔不該過分的針對一個孩子。忌恨前老丈人,把他骨灰攘了都行,何苦把怨氣灑在一個孩子身上,現在可好……掃廁所,掃廁所就掃廁所,就這活兒,機械廠裡不定多少人搶著想幹呢。
“以後跟你孃家斷了,這次我放他們一馬,以後誰也別招擺誰。再讓我知道你跟他們聯絡,不是你要跟我離婚,是我跟你離。”常貴突然想起常小虎的事兒,不過轉念一琢磨,還是選擇了息事寧人。這樣也好,媳婦算是無處可去了,再跟她鬧架,也不敢跟自己嗆火了。
“……嗯,我知道了。”盧小娥點點頭。
這兩天,她也是心灰意冷,這樣的孃家不要也罷。至於離婚再嫁,也就是急眼了想想而已。真離了,不可能過得比現在好,要不然那麼多過得不舒坦的,也沒見誰輕易就離婚了。
常貴平時對她還是不錯的。兩口子吵吵鬧鬧很正常,動手也是話趕話催的。再說了,馬上常貴的工資就翻倍了,放著好日子不過,離婚?傻不傻啊。
“睡覺吧,我明兒一早給那邊兒回個信兒。”常貴滿足的說道。
今天媳婦出奇的老實,讓他很有成就感。看來要想家庭和睦,第一是媳婦得打,第二是自己要多掙錢。
至於什麼面子啊,丟臉啊,那是什麼東西,能吃嗎?比肉好吃嗎?
……
田二楞和宋陽的婚禮並不算隆重。其實這年代除了極個別的家庭,一般人結婚就是將親戚朋友湊一起簡單吃個飯,至於什麼婚紗照啊,婚禮主持啊,鑽戒啊,這些沒有實在意義的東西,能省就省,不當吃不當喝的,整回來還不夠鬧心。
萬小茹給了宋陽一枚金戒指,這是王大寬姥姥去世前留下的,希望傳給將來的外甥媳婦。萬小茹將金戒指給了宋陽,還有一對耳環留給王大寬將來的媳婦。
這兩樣東西當初王大寬爺爺去世時,因為家裡沒錢辦喪事,差點兒變了現。後來在李焱的幫助下順利完成了喪事,還因為田二楞的瘋狂“輸出”,讓王永久的哥哥姐姐家賠了三千塊錢。家裡的生活算是穩定了,這東西也就留下了。
結婚肯定要置辦東西。安城這邊的雖然不算講究,但也要隨行就市。
五六十年代,講究的是多少條“腿”,就是要新傢俱,床、大衣櫃什麼的;到了七十年代,就是後世也有耳聞的“三轉一響”:腳踏車、縫紉機、手錶、收音機;
八十年代末,有條件的竟然要求電視、冰箱、洗衣機和錄音機,聽著很高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