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看看挑挑吧。”女孩熱情地喊住了兩人。
明晚無所謂地望了他一眼,手從挽著他胳膊的地方滑下,停下腳步細細看著。
“這個挺好。”裴煜澤也在一旁挑選,挑了個藍色兔耳朵髮箍,往明晚頭上一架,審視一番,點頭讚許。“很像兔女郎。”
“胡說什麼——”撞了撞他的手肘,明晚瞪了他一眼,往鏡子裡照了照,雞蛋裡挑骨頭。“可愛是很可愛,就是不適合我。”
“說的自己跟七八十歲的老太婆一樣。”裴煜澤取笑著她,主動付了錢。“戴著吧。”
明晚的心裡溢位一種難以言說的感覺,裴煜澤身上的改變,不只是更平易近人而已,曾經他的姿態那麼高,哪怕喜歡一個人,也絕不會毫無條件地遷就她,他們之間總是有一種若有若無似乎無法跨越的距離感。
但現在,這種距離感消失了。他們是真正的平起平坐,地位對等。他不再高高在上,她亦不必仰望生怕。
想到此處,她抿唇一笑,不再擔心這個髮箍有裝嫩的嫌疑,心裡歡喜甜蜜的,原來真心喜歡一個人,任何一種小小的讚美,都能讓對方頭昏腦熱,失去自我。
愛情,有時候真的會讓人盲目。
怪不得有情感專家說,戀愛中的女人都是白痴。
說白痴是太過偏激,只是平時再理性的人,也會沉浸在這些快樂和幸福中,從而忽略很多人,很多事,將所有的喜怒哀樂,心繫於一個人的身上。為他而笑,為他而哭,為他而愁腸百結。
“我是不是也該回贈一份禮物?”明晚笑彎了眸子,眼底猶如星光璀璨。
裴煜澤眯起黑眸,故作狐疑地望向她,低聲詢問。“是不是我提什麼,你就能替我完成心願?”
“當然不是。”明晚斷了他的念想,抓過他的手臂,眼珠子一轉,計上心來。“我送你一隻手錶吧。”
裴煜澤正想說他家裡的名錶足足有白來只,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誤解了明晚的意思。只見她掏出水筆,很快在他的手腕處畫了一隻粗劣簡單的手錶,甚至認真地參照現在的時刻,添了時針分針秒針。
“全世界限量版,就此一隻。”她笑的異常明媚,言語之中不無得意。“不許洗喔。”
“明天我跟合作公司老董握手的時候,是不是該用左手?人家會不會覺得我太過傲慢?”裴煜澤的唇角上揚,有些好笑。
“你在圈子裡,是出了名的傲慢,也不差這一回。”明晚不急不忙地落井下石。
裴煜澤但笑不語,對於明晚,他真是沒什麼脾氣了。
“明晚,這一招有點過時了啊,都什麼年代的招數了,也敢用在我的身上。”他指了指手腕上的手錶,因為笑容,眼梢往上抬,更顯得迷人。
明晚沒好氣地哼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發頂,開始抬槓。“你讓我頂著這麼幼稚裝嫩的兔耳朵在路上走,還不准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啊?至少沒人留意到你手上這隻手錶。”
“誰說你裝嫩了?”他逼近一步,雙掌緊緊貼在她的面頰上,稍稍一壓,她的雙腮便鼓得猶如吞了榛子的松鼠般俏皮可愛,他玩的樂此不疲。“本來就嫩。”
明晚瞪大了圓圓的黑眼睛,低聲嘟囔。“裴煜澤,快奔三的人了,你太幼稚了吧!”
他鬆了手,雙手按在她的肩膀上,突然神色一柔,靜靜地說。“我身邊太多複雜的人和事,如果單純也是一種幸福的話,我願意選擇後者。”
她的心中一跳,不知為何有些不詳的預感,她不敢再深想,只能茫然若失地凝視著那雙裡面寫有千言萬語的眼眸。
“人能幼稚一點的話,真挺好的。不用勾心鬥角,不用算計刁難,不用計較得失。”他輕輕地摟住她,把她抱得越來越緊,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