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嬌這個名字,時霧並不陌生。
大約在兩年前,她發現霍以南的異常。
那時霍以南事業處於起步階段,年紀輕輕便以獨到的眼光投資一塊發展前景極為可觀的專案板塊,受到霍家爺爺表揚,攬下更多責任權的同時,工作更忙,兩人從一天一次見面,慢慢縮減為三天。
再從三天,縮到一週,一個月,兩個月……
時霧起初以為是自己作為小女生的敏感期,總是懷疑這懷疑那的,不必要因為在他衣服上嗅到女孩子的香水味而胡思亂想。
直到上回發現他的車後座有個女孩的發卡。
霍以南從前就很受女孩子歡迎,皮相好,家境好,人又不是油嘴滑舌的那種,有種斯文,靠譜的感覺,自然容易討人喜歡,想去搭個訕,坐個車也是常事。
只是異常多了,時霧不得不留意,這一查,還真的發現貓膩。
這兩年,他身邊出現過形形色色的女孩,大部分都是過客,除了林思嬌。
這個人,時霧很久以前就有印象,後來每次想起,總怪自己太遲鈍愚笨。
某天他們去看一場沒什麼含金量的電影,連時霧都看得直打瞌睡,霍以南倒是頗有興致,末了還給她評價一句——「劇裡的女配蠻漂亮,不演女主可惜了」。
不過是別人的事啊。
有什麼好可惜的呢。
時霧當他順口之言,並未想過,有那麼一天,霍以南會因為那點可惜人才的同情,給人投資劇本,而女主角,定的就是電影裡的女配——沒什麼名氣的林思嬌,這個他覺得不演女主就可惜的女孩。
林思嬌長得挺好的,鵝蛋臉,五官比例很好。
而且和時霧還有點相像,兩人的眉眼都是偏細長又帶點圓弧的。
不同的是,林思嬌更單純,這種不愛動腦筋,喜歡撒嬌,有點作作的的女生,不難戳到男人心坎,所以他們的關係才逐漸發展到最親密的地方。
霍以南的人和心應該全撲在林思嬌的身上。
不然,怎麼無視時霧到,哪怕她混到林思嬌的劇組,他沒有一丁點地察覺。
他已經不關心她了。
已經不像從前,輕而易舉地看出她的心思。
人是什麼時候變的呢。
時霧只能透過回憶和夢境,找到些許他們的曾經。
當初在福利院,他們一起被霍家二叔領回家,家裡人都不太瞧得起他們,尤其是時霧,上上下下都在討論,家規嚴格的霍家,是不可能養一個沒血緣的小女孩。
霍以南的父親,霍老麼對她嫌棄不已,想當場趕走她,可小小的霍以南死命不放——要趕就一起趕走。
小小年紀就成為大人眼中釘的時霧,最終在霍遇的建議下,由保姆阿姨辦理領養。
至此,時霧開始長達十幾年的寄居生活。
她和霍以南之間的關係,剛開始就命中註定不簡單,霍老麼看在眼裡,急在心裡,期間用過不少手段逼他們分開,但最終都是無效的。
看他們關係親密,還把她單獨趕走,而處於叛逆期的霍以南不顧一切地跟隨於她,比忠犬還要忠犬。
他無疑是疼愛她的,離不開她,可是。
可是呢。
時霧躺在床上,借月色看上方天花板,輾轉許久未能入眠。
沒碰到人依然選擇抱著她入睡的霍以南本來睡得挺香,被她動作幾次鬧醒,眼皮抬起,黑夜中聲色沙啞,「怎麼了,失眠?」
被吵醒後,他並沒有不耐煩。
時霧看著旁邊人熟悉的眉眼,唇齒乾澀:「口……渴。」
霍以南一句話沒說,只是起身,去給她倒水。
遞來的,還是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