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司銳答應了她們的要求,在臨走之前和蔚楠領了結婚證。
只是他們並沒有洞房,領了證的第二天,姜司銳就收拾了行李,離開了那個小山村。
但那個人還算是信守承諾。
他走之前拜託了村裡相熟的領導,雖然後來他不在村子裡了,但蔚楠還是受到了照顧。
沒人敢欺負她,分工幹活的時候還總能分到輕省一點的。
除此之外,姜司銳到部隊之後也給她來過幾封信,雖然話不多,卻每次都會給她寄一些錢和糧票。
正是因為此,蔚楠這次回家才不至於過於尷尬,連車票都買不起。
她甚至還帶回來了幾十塊錢和二十來斤糧票。
這都是當初姜司銳寄來,她捨不得花攢起來的。
只可惜好景不長。
這樣的日子只維持了半年不到,那個人就再也沒有了訊息。
開始的時候蔚楠還以為他是因為部隊管理嚴格,不方便寫信。
可後來,她寫過去的幾封信全都石沉大海,去村委會按照他給的電話號碼打過去,也變成了空號,沒人接聽。
她在村裡一直等,一直等。
時間一天天過去,直到她等來了返城通知,等來了父親的死訊,也沒等到他的訊息。
那時候,她和姜司銳領證一年半,而那人和她斷絕聯絡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一年。
村裡人都說姜司銳不要她了,說強扭的瓜不甜。
人家有了好的前途,肯定要踹了她。
蔚楠心裡其實也是這麼想的。
她覺得之前確實是自己強迫了人家,那人不要她也是沒話說。
所以,她就開了回晉寧的落戶證明,將那段像是胡鬧般的婚事深深的封閉在了記憶最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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