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把手機塞進口袋,彎腰幫忙收拾地上的雜物:「我猜的。」
汪洋:「連綜藝都有劇本,選秀的出道位怎麼可能都是投出來的。」
羅輝一想也是,轉念又想,名還是報一個,機遇不能放過,萬一呢。
到時候再看看有沒有別的機會,flower沒了,汪洋還在,就這麼一個藝人,總得有工作吧。
哦,對了。
羅輝強打精神,重整旗鼓,想著組合沒了,只有汪洋,那就算單飛吧,過兩天把官博的資訊也改一改。
而想到官博,想到花錢買了粉,至今的粉絲也才幾萬出頭,更別提那寥寥無幾的轉評贊……
羅輝吸吸鼻子,背過身,大老爺們兒差點就要哭出來。
汪洋伸手撕掉牆上的組合海報,忽然想起什麼,轉身看向羅輝:「我記得前兩天有人私信官博,想讓組合接活動?」
汪洋記得這事,至今印象深刻,主要因為上一世的時候,組合就是因為那條私信徹底掰了的。
當時宮靈、元聲想走,還在猶豫要不要走,畢竟合同簽了三年,羅老闆沒少他們工資吃喝,就這麼走了,多少有點說不過去,可不走,公司這麼爛,根本沒活路。
直到那條私信,邀約組合去一場活動上唱歌,唱的就是他們的同名出道曲《flower》,而邀約的公司,是一家開設在六線小縣城的鮮花公司,開價六千,包來回,包吃住。
宮靈、元聲他們聽說後自然不肯去,也徹底下定離開的決心——三個人,六千?開玩笑嗎?
雖然他們在羅老闆這邊的工資也就一個月五千三,但出去商演好歹就是藝人了,人均兩千的收入,還是去一個十八線城市,出道就出了這麼個玩意兒?
上一世,汪洋自己也沒看上。
他當時在做舔狗、跟人暗度陳倉,想著馬上就要去參加選秀了,什麼鮮花公司的週年活動,誰愛去誰去。
可如今……
汪洋拿著拖把,胳膊交疊地支在杆頂,和羅輝算帳:「包吃住,包來回,就去兩天,上臺一次一首歌最多十分鐘,總共二十分鐘,六千,勻下來一分鐘三百,不少了。」
羅輝愣愣地看著他:「什麼意思?你想接?」
可上週提到這個活兒的時候,宮靈和元聲那麼抗拒,汪洋不是也皺眉了嗎,怎麼現在……?
汪洋打了個響指:「接。」
羅輝脫口而出:「真的假的?」
第2章 合夥 我出人,你出力
自然是真的。
在接受自己重生的事實之後,汪洋徹底放下了心底「必須紅」的執念。
紅什麼紅?
一線、大腕兒、巨星,那是想當就能當的嗎?
算了吧。
鑽營謀策那條路,他走過了,失敗了,且敗得身心俱疲。
他這輩子都不想再去陪資方大佬們喝酒拍馬陪笑了。
真是想想就夠了。
如今重生,一切再來,他只想腳踏實地一步步做好自己。
就像上一世有個人對他說的:「連小人物都做不好,就想做角兒?」
汪洋當年在心底不服過,如今對這句話很服氣:確實,他根本沒好好做過人。
所以現在,他打算做個小人物了。
娛樂圈的小人物。
就像他對羅輝說的,「一分鐘三百,不少了」,他打算先從小錢賺起,但其實這錢還不算小,想想圈外的普通人,一天打底工作八小時,一個月賺個幾千一萬,他上臺唱唱歌就能一口氣淨賺六千,哪裡少?
晚上,在公寓,汪洋和羅輝邊吃外賣邊「展望未來」——
「《flower》這歌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