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了呢?還不等沈蘭想明白,那人就將門關上了,完全不給沈蘭反應的機會。
沒有見到里長,自然談不了鋪子的事情,沈蘭不禁有些灰心地回去了,看來在這個世道上,女人想要立足並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也不曉得為什麼那個婦人將自己拒之門外。
原先乘興而來,此刻沈蘭只有敗興而歸了,回家把兒子接回去後,沈蘭將馬栓回窩棚裡,又丟了些麵包果給豬吃,另外餵了雞和鴨子,才著手做晚飯,難道在袁家集開食肆的事情就這樣放棄麼?想想沈蘭就有些不甘心,可是明顯人家不願意將鋪子賣給她一個婦道人家,看來得另外想辦法了。
沈蘭只有又去了幾次袁家集,都沒有見到里長,總是吃閉門羹,直到接到訊息的袁浩出面,陪著沈蘭去了袁里長家,才總算敲開了里長家的門,袁浩是什麼人,他可是袁家集的土皇帝,他一出馬什麼事情辦不好,袁里長這才知道沈蘭的兒子是袁浩的乾兒子,頓時後悔讓自家婆娘擋了沈蘭幾次,為了將功贖罪忙將記錄在案的鋪子地契拿出來讓沈蘭挑,只要沈蘭看中的,立馬就賣給沈蘭。
沈蘭做的是食肆,自然是要在最熱鬧的地方,除了熱鬧外,最好地方也夠大,最好能帶有水井和後院,後院是廚房,前面是食肆大堂接待客人的地方,袁里長很快就將沈蘭需要的鋪子找了出來,其中還真有一家挺適合沈蘭的要求的,於是沈蘭就將那鋪子買了下來,另外還在袁家集買了塊宅基地準備蓋個院子,袁家集的宅基地不貴,按照沈蘭的意思是想直接買房子,可是這個時候的房子很少有人出售,一般都當做祖業存在著,誰肯把祖業賣了,那可是敗家之象,所以最後沈蘭只能退而求其次買了宅基地,準備讓人做房子。
袁里長爽快地給沈蘭批了下來,只等沈蘭帶齊了戶籍就能去縣裡登記造冊,那麼這些物產就歸沈蘭所有了,因為買商鋪和房子,從古到今都是大事情,所以沈蘭就問了一些問題,此時沈蘭才知道她自己是不能擁有財產的,這些東西就算買下來也要歸宋文祥所有,頓時心裡就不爽了起來,因為沒有和離,這些東西自然只能記錄在宋文祥的名下。
可是事實上沈蘭對宋文祥完全不瞭解,就這樣將東西全部記錄在宋文祥的名下,只會讓沈蘭沒有安全感,畢竟在她自己的時代裡經常有各種夫妻不和的案例,而她跟宋文祥更是沒有感情可言,而且她還將宋文祥的父母給得罪了乾淨,只怕那人回來也不能跟她好好相處,如果沒有回來,他的父母還能借口分家產,從哪裡算都覺得不大合算了,沈蘭不禁有些為難了起來,她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平白無故讓人分走,是誰都會心裡不舒服了,可是律法規定,女人是不能有財產的,除非是女戶,可是沈蘭的情況完全不適用女戶,因為她是有夫家的,而且丈夫還活著的。(未完待續。)
PS: 因為起點改版,中間很長時間在問編編問題,所以才耽誤了時間,不過總算是在今天內碼好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食肆
不過能買到鋪子和宅基地對於沈蘭來說還是很好,所以沈蘭還是先應承了下來,這才跟著袁浩一起離開了袁里長家,出了門袁浩才問道:“怎麼了?里長不是答應給你辦理鋪子和地基了,怎麼反而一副不開心的樣子?”
沈蘭嘆了口氣才回道:“你也知道,這銀子是我一個人賺的,如今卻不能自己擁有,還有風險要分給別人一半,怎麼開心得起來?”
“哦。”袁浩想了想就明白了沈蘭的意思,的確沈蘭現在的一切都是沈蘭自己掙來的,雖然其中有他的幫助,可是好像真的跟沈蘭夫家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只是袁浩有些古怪地望著沈蘭,這個時代的女子不是該出嫁從夫麼?這女人既然嫁給人家了,自然是沒有什麼私產可說,可是沈蘭明顯不是這樣想的,而是跟夫婿分了你我,這好像不大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