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一旁的程咬金看他這樣,頓時笑得肆無忌憚,因為他第一次吃似乎比王公公還兇殘,當時吃了第一口紅燒肉後,立馬風捲殘雲的將一大盤子紅燒肉給旋了個乾淨,當時看的他旁邊的魏徵筷子舉半空,半天都沒放下來。
如今再次看到吃這肉,吃的快和他當初一樣的王公公,便立馬笑著道。
“王公公!你絕對想不到這是賤肉所做的吧!”
“哦?這是豬肉嗎?不可能吧!幼時家中窮苦,吃不起肉,一次難得機會我吃過一回豬肉,當時清楚的記得那肉的腥臊之味,簡直聞著就想吐,但奈何那也是肉啊,所以我還是吃了個乾淨。
但這肉和我吃過的豬肉比起來,這簡直是雲泥之別啊,不過這肉中倒是有那麼點豬肉的腥臊,可這濃濃的甜糯味遮蓋了大部分,所以這肉除了好吃,還是好吃!
王公公再次說完,又開始狼吞虎嚥起來,但程咬金接下來的一番話,頓時讓場面一度陷入了尷尬中,就聽他道。
”哈哈!這就是豬肉做的,只怪李世侄發明的這菜品太好,幾乎都吃不出多少腥臊味了,但我曾聽李世侄說,要想徹底去掉這個豬肉的騷味,那就要在豬還小時把它給閹割了,這樣長大後味道比牛羊肉還美味呢!“
這句話一說完,王公公嘴裡還含著的半塊豬肉,咽也不是,不咽也不是,就這麼神色複雜的看著程咬金。
他心裡苦啊!才來臨安就被李寬皇子盯著自己看,看的自己極其不自在,後來要不是有美酒誘惑,自己也不會進青樓裡來,如今進都進來了,你個程咬金在我面前聊閹割,你是魔鬼嗎?
好在李寬反應夠快,立馬覺察出程咬金話語裡的不妥,於是趕緊讓春蘭將酒拿進來。
果然當春蘭將酒拿到桌子上開啟,那一瞬間的濃郁酒香,瞬間就讓想起傷心事的王公公給拉了回來。
幾人均是碗中斟滿了酒,李寬提議相互碰了一個,這才各自端起酒碗喝了起來。
原本還對這種合餐制不太習慣的王公公,在碰杯後一碗酒水下肚,頓時白皙的臉上露出紅潤之色,似乎領悟了這種酒桌上合餐制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