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內德去的時間還是很討巧的,已經過了午餐點,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為主人的雷格爾,自然不會怠慢了貴客,還是叫人在底層大廳的桌上放著吃的,院子裡也放上桌子招待騎士。
還吩咐管家晚上舉行宴會,不但有城堡裡豢養的騎士,還有城池裡的一些稍微有頭有臉的人和他們的家屬。
十二個騎士,二個隨從,還有四條獵犬,由管家去安頓。魯道夫也跟著一起去,騎士吃飯的地方在馬廄,也會睡在馬廄。哪怕在恩主家裡,也大多睡馬廄,只有少數有條件的貴族,才給配給一些簡陋的房間,所以有點錢的騎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間房,成家立業。
三個貴族坐到桌邊,程千尋不敢再坐在雷格爾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標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內德還是會吃醋的男人,以後記憶恢復後,還不為了這件事獨自鬱悶上好幾天。
她就趴在雷格爾的椅子底下,悶聲不響。
三個人喝著酒,聊著天,剛開始還是說些政局等比較嚴謹的事情。哪家的貴族為了上流的魚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一家貴族;還有賣幾匹馬,可能下人私吞了貨款,也可能真的沒付夠錢,而兩家貴族打了起來。而這種戰爭完全看兩派貴族實力如何了,從派出人單打獨鬥到四五十個騎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麼會有那麼多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領土紛爭、人口遷移;小到雞毛蒜皮,幾口豬、幾隻雞,也能拉上一隊騎士,去拼個你死我活的。
說著說著,當聊起又是一場“戰爭”,話題轉了方向。說是個男爵慕名去另一個男爵家裡求婚,要娶對方最美的女兒,而這個貴族家裡有五個女兒,婚事答應下來後,這個貴族將最醜的、沒人要的女兒和嫁妝送去了這個貴族家。
結果女婿一看送來的醜新娘,當場就勃然大怒,帶著家裡二十多個騎士又臨時花錢僱了三十多個,去丈人家團團圍住、興師問罪,要求退換貨。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來幫忙。結果三個女婿,沒有一個肯來,誰會為了這件事拼命花錢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說只要娶了醜女兒,願意割一塊最富庶的地作為嫁妝,這個準女婿還是不答應,說是太醜了,必須再加上一塊地。結果丈人沒辦法,將最美的女兒拿出來了。
結局還是皆大歡喜的,這個圍攻丈人的女婿,將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馬,夫妻雙雙把家還。事情鬧得挺大的,而一個破產,馬上要窮困潦倒的男爵聽到訊息,派人去求婚。對方也是貴族,地位相當;哪怕破產,也是貴族,頭銜在。丈人一聽自然求之不得,將醜女兒加上答應送的土地地契一起送了去。據說最醜的女兒很會理財,幾方都過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爾捂著肚子笑著:“加塊地都不要,這女人長得也夠嗆。”
“是呀,聽說齙牙、一臉麻子、還瞎了一隻眼。是最大的女兒,再嫁不掉,只能養一輩子了。”斯內德還是象以前那樣,能說會道的。而戈登只管聽,跟著一起笑。
聽著三個隊友哈哈大笑著,程千尋汗了一個,這哪叫娶媳婦,簡直是誰有錢有勢,誰就是土霸王呀。
斯內德轉而問道:“親愛的雷格爾老兄,你什麼時候結婚?都什麼年齡了,難道就不考慮一下百合花伯爵夫人?這個可憐有錢的寡婦,她還苦苦的等著你。還有侯爵的女兒,長得還算可以,嫁妝可是豐厚得很。”
“那麼伯爵大人您呢?”雷格爾反問著:“您的年齡跟我也差不多,她們地位跟您才更相配,您才是她們的第一人選,而我是第二。難道你不想娶了嗎?”
程千尋耷拉下的耳朵一下就豎了起來。這個年代,女人結婚大多是十六七歲,十四五歲嫁人也很正常,過了二十還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多貴族夫人,丈夫死了後,三十多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