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可能沒事?嚴緋死了、死了;她最好的朋友自殺了!她再也見不到她了。不會再有那樣一個人陪她吃上學、玩耍;不會再有那樣一個人和她一樣喜歡買髮卡、去廣場上喂流浪貓。
……
眼角溢位的淚水溼了濃密的髮絲。顏媽媽很溫柔的抓過一邊的紙巾,去擦拭顏小軒的眼角;自己卻又忍不住紅了眼……她止住聲音裡的悲切,絮絮叨叨的對著女兒說著什麼。
她說,嚴緋的墓地買好了;你爸爸和明軒爸爸一起去處理這件事情了她還說,明軒和他媽媽現在正在警察局,協助調查。最後她說,小軒,我們也要去;不能讓嚴緋就這麼去了……
……
可是,又有什麼用呢?去了就是去了;就再也不會回來了!
顏小軒慢慢地坐起來,她摟住媽媽,趴在母親的肩頭。
”媽媽,我告訴你一件事好嗎?我們…我們不要告訴警察。”
顏媽媽身體一僵,愣了片刻、還是微微點了點頭。
”媽媽,嚴緋、嚴緋死之前……很美!很美很美!!”
她終究還是沒有選擇講出來;事實上,她也不想講出來;她把淚憋在心裡,決意再也不去碰觸。那麼美好的女孩兒,她不願、在她身上再添一道傷痕;人,都已經死了!難道還要讓世俗的惡毒再去中傷她嗎?
她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這話兒聽在母親心裡,似乎也只能解釋為:一個女兒在寬慰母親過度悲傷的心情。顏媽媽緊緊的抱住女兒,淚水溼了顏小軒藍白條的病號服。
……
坐在警察局的詢問室裡,負責詢問的是個女警察;和顏悅色、笑容溫婉。可顏小軒卻怎麼也說不出一個字。警察也沒辦法;畢竟,一個十五歲的女孩兒,親眼目睹一個如花般的生命以如此慘烈、決絕的方式隕落……
他(她)們都認為她是驚嚇過度,也不忍心對她嚴厲逼問。
而,房間裡的那一片血腥、凌亂;大家也都理所當然的認為是那毫無人性的舅舅毒打外甥女,最終導致那可憐的女孩兒跳樓自殺的原因。
……
那男人被判了刑,十五年。
十五年,怎麼能贖清他的罪過?
坐在法庭裡,顏小軒哭了!所有人都以為她是喜極而泣;是為被虐待死去的朋友感到寬慰。可是,沒有人知道;那一刻,她只覺得內心屈辱。
回到家後的兩天,她都沒有出門;只是一個人面色平靜的坐在陽臺窗前,看著日出日落。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想……
因為,她不敢想。她也不確定自己到底是不是正確的那個。她怕!她怕自己的”自以為是”錯了!她怕嚴緋會怪她……那一刻,她深深地明白:如果她錯了,那後果將是她承擔不起的。可是,她還是沒有勇氣說出去;她承認,她畏懼世俗的”有色”眼神,她只是不想讓嚴緋背上這可怕、無休止的”口水論”;不想讓她,死後不安!
……
原來,在那兵荒馬亂卻又純真無悔的青蔥歲月裡;嚴緋是那麼深刻、那麼真誠的喜歡著明軒的。這件事,明軒知道;顏小軒也知道。他(她)們看到了嚴緋留下來的日記本那是回到家後的第三天,明軒過來家裡找她。
明軒說:顏小軒,我們,去收拾一下嚴緋的…遺、物吧。
她坐在窗邊愣了愣;然後點頭,說:好。
事情已經過去了一星期,房間裡已經沒有了那種令人作嘔的血腥味;警察調查取證之後,這裡已經被兩位母親打理過。
站在嚴緋房間的門口,顏小軒驚恐的瞪大雙眼、忍不住渾身顫抖。她不敢開啟那扇門;她恐怕這輩子都不會忘記:七天前,她開啟這扇門,看到了什麼……她會做噩夢,會做很多、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