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勝的身上還穿著一件羽絨服,在屋子裡坐了這麼久,早就有點熱了,這會脫下來,渾身通透。
李勝活動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和脖子,站了起來。
“不是我唱一首麼?那我就唱一首!”
“你去或者不去,是你的決定!”
“我唱這首歌,並不是說想說明什麼問題。”
“因為在我看來,音樂,無論是搖滾也好,爵士也罷,這種表演類別的藝術,總是越多人知道,才是越好的。”
“畢竟,這是一種肯定!”
“你不用回答我,也不用反駁我!”
“我就唱一首歌,這首歌巧了,雖然寫的不是我的家鄉,但是他會是我未來的家鄉!”
李勝走到了樂器這邊,看了看,電吉他,吉他,鍵盤,電子琴,貝斯……還挺全和的。
李勝拿起了一把電吉他試了試,音色還行,他重新的調整了一下音準,又試了試,然後又在電子琴上除錯了一下。
“幾位見笑了!”
李勝笑了笑,點點頭,就開始拿著電吉他彈奏起來,在幾個前奏過後。
李勝把脖子上的電吉他一鬆,然後雙手在電子琴上輕輕的彈了起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