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院子——水竹院子。老王家比較富裕,蓋了三層的小樓房,兒子王昆是社裡新選的社長,是來龍鄉著名的老武師宋乃成的大弟子,掌上開磚頭上破石,在來龍鄉是個很有聲望的人。
可是羅亮卻不把這一切放在眼裡,他也沒有心情叫潘文仲一聲叔叔,換成其他人開玩笑,羅亮也可以接受,但潘文仲,羅亮對他一直很不感冒。
“潘哥,給我籮筐!“羅亮一句廢話都不想說。
“來,接著!”潘文仲玩得高興,把籮筐高高的拋起,丟向前面的一個大漢。那大漢再一丟,又丟向更前面的一個大漢。潘文仲一行好幾個人,而且周圍看熱鬧的人也越來越多。
羅亮三、兩下粗魯的扒拉開圍觀的人群,從一個大漢手裡奪過籮筐,臉色發黑的挑起籮筐走進了地裡。
“切,秀才沒玩頭!”潘文仲大笑說。
一行人鬨笑著向街上走去。
羅亮忍了又忍,他跟老王家的兒子王昆年紀相仿,一個院子長大,兩人還是小學的同學,後來王昆小學沒畢業就進他爸爸開的磚廠做童工,而羅亮繼續上學,兩人就分開了,現在王昆家的磚窯廠可賺了不少錢,他和羅亮兩人的友情一直不錯。
羅亮一進地裡,就開始武裝自己到牙齒。他手上有血泡,戴上一雙雪白的手套在地裡收包穀,引起了路上同社的人們的大笑,他們做了幾十年的莊稼,還是第一次看見有人戴著白色手套在地裡做農活,有的人還用泥土塊丟羅亮,反正都是同社的,其中有兩個人還是羅亮的遠房叔叔。
羅亮懶得理他們,繼續幹活。
走了一批人又來一批人,路上,人們把羅亮‘希奇’一樣的看待,很有點以前鄉村裡小孩花兩分錢看一眼萬花筒的感覺。
羅亮也真夠‘希奇’的:手上是白色手套,嘴上是白色口罩,頭上是沒有帽徽的解放軍帽,身上是粗布衣服,把自己象粽子一樣包起來。——他昨天下午幹活,被包穀葉上面的毛尖鑽了滿身,奇氧難忍,今天就做了萬全的準備,全副武裝上陣。沒想到讓路上的人笑了一次又一次,有的小孩子還用泥土丟他,叫他‘瘋子’叔叔。
羅亮一點不受周圍人嘲笑的影響,他把包穀裝滿籮筐,挑起來健步如飛,向家裡的曬壩走去。
這一下,笑他的人都長大了嘴巴合不上了——他們本來以為是羅亮先到地裡收包穀,挑擔肯定是老羅頭的事情,誰知道這麼滿滿的兩大籮筐,一個幾乎沒有幹過農活的書生挑起來一點都不吃力,連上坡都是小跑的速度。
趕集的人很多,大家一傳十十傳百,結果,就連親自看見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說的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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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是個真正的男人
羅亮家的土比較的分散,加在一起也不過三畝五分,其中有一大半還是別人的地。社裡的農民去外面打工的很多,有的地就沒有人種,土質差的長滿了荒草,白送都沒有人要。
現在農民工在外面幹活,因為5。12地震的原因,四川這幾年大力搞建設,農民工到處緊缺。一般的下力活‘點工’在一百元左右每天,八到十個小時;‘包工’的話一天大約一百五十天左右。節約一點兩、三個月的工資也夠買來一年的糧食,有點能力的都到外面打工去了。混得好的一家人全部都出了遠門,家裡的地就送給親戚朋友種,送不出去的,就一年一年的長滿了草。
跟羅亮同住水竹院子的侯小林家就是這樣,侯小林考上了師範學校,畢業在南充市當了教師,妹妹嫁了人,媽媽得病死了,爸爸去縣城老鄉開的酒店做了一名雜工,包吃包住一個月九百元,他家裡的房子一把鎖一掛,就扔在那。土地除了送人,也只有長草。
街上陳東家,去成都市幾年,賣上了灶具爐具,發了點小財,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