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兩個字,再加上數字予以區分就可以了,可是現在看來,這樣是不成的,如果可以的話,人家還用得著我來去名嗎? 苦思半天,雖然有很多想法,但是卻都一一被我否決了,終於……我十分的肯定,為這些步法起名字,我還不夠格,並不是取的好取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