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李奧瑞克的事情!我知道許多!”
侍衛和記錄員全都一驚,連忙道:“什麼?快說出來!”
少年嚥了口唾沫,喉嚨一陣幹痛,說:“李奧瑞克!我一路上都在聽人說這個名字,我去了中土大平原,還去了野狼城!我聽說,李奧瑞克是靠著三萬人就戰勝了烏鴉王的十萬大軍!”
“不可能!”侍衛露出驚恐的目光,“烏鴉王的十萬大軍!烏鴉王有十幾個同盟部落,還有強悍無比的獸人步兵、半獸人勇士,他是四大蠻王裡第二富有的,是糧草最充足的,戰馬的質量也非常好,烏鴉王的十萬大軍可不是普通貨色,怎麼可能十萬打不過三萬?孩子,你不是在胡說吧?”
少年苦行僧連忙舉起手來發誓,說:“我對著黃金尊主發誓!所有人都這麼說!甚至還有更誇張的。我聽人們說,李奧瑞克用八百個騎兵就洗劫了烏鴉王的大營,還在亂軍從中殺死了烏鴉王麾下第一勇士……”
“還有什麼?還有什麼?”
“還有,呃,還有,他會騎馬、會用劍、他力大無窮、勇猛無敵,他是不死之身,他,他是高原人口中的戰神……哦,太多了,太多了!野狼城所有的吟遊詩人都在傳頌他的故事,所有的男人都將他當做神靈崇拜,所有的女人都想嫁給他!太多了,李奧瑞克的故事太多了!”少年十分激動的說道。
記錄員連忙說道:“那你慢慢說,不要落下任何細節!我們的王下了口諭,要多多蒐集李奧瑞克的資訊……”
“好,好!我繼續說”少年一口氣又說了許多,有的是編造,有的是見聞,他管不了那麼多,他只想多換取一些施捨。他太渴也太餓了。此時,少年的嗓子已經沙啞了,他說:“大人,還有許多,但能讓我喝口水再說嗎?黃金尊主賜福你!”
記錄官說道:“不如你到皇宮裡,親自為我們的國王講述見聞吧!陛下現在對李奧瑞克充滿了好奇,到處蒐集資訊。小行者啊,到了皇宮裡,別說是水了,便是美酒也讓你暢飲,羔羊、薄荷、辣椒、酸糰子還有烤饢餅,也都隨便吃。呃,不過你是苦行僧,你能喝酒嗎?”
“啊,我不當苦行僧了,我要喝!我要喝!我要大口的喝冰冷的啤酒!”他興奮的大聲說道。
……
酒館,音樂喧鬧,人聲鼎沸——
“噸噸噸噸噸……”
“爽!”
一個綠頭髮、金眼睛的混血精靈大口暢飲啤酒,大木杯重重的落在桌子上。周圍有十來個賓客在看著他,滿是期待的眼珠子跟著他的酒杯一上一下。在那滿是油泥的桌子邊上,趴著一個一臉憂鬱的胖子,他不滿的說道:“我說希克老爺,你什麼時候接著說啊?我們都等了一個小時了。”
那混血精靈笑道:“還不夠,還不夠!人太少了,希克老爺才不說呢。”
此時又有幾個小孩子起鬨,一個尖嘴的小孩說:“希克老爺要等大屁股的婆娘來了才會說呢!”旁邊麻子小孩大喊:“大屁股!”另一個頭發稀疏的鼻涕小鬼喊道:“大柰子!”接著齊聲喊:“婆娘!”然後孩子們大笑起來。
希克也跟著笑,此時他拿起一把精緻的懷豎琴來擺弄,似乎是在調音。
希克——或者說希克老爺,他是個不安分的混血精靈,他總是到處周遊,到處講故事。這傢伙生的英俊,故事又講得好,所以走到哪裡都受人歡迎。此時他正在一間名為“風騷小母羊”的酒館裡賣場。這件酒館位於“征服城”的繁華地段,生意很好,不光平民百姓會來,有時候達官貴人也會光顧。
希克在這裡連說了三天,已經發了大財,現在他腰包鼓了,便有了架子,不願意輕易開口,非得吊足胃口、鋪墊好氣氛,這才會進行演奏。若是他在其他地方這樣搞,肯定會被人罵死,或者門庭冷落,然而征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