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那句話倒是引起了她的好奇。如果她跟胡玉麟說,她有男朋友。而男朋友還是歐陽慶戰友的兒子,她想胡玉麟應該不會反對他們在一起。這樣她似乎也不用整天再被胡玉麟逼著去相親,哪天她心情不好,想出去溜達,還可以說是跟赫連正新去玩。嘿嘿……貌似這辦法行得通,如果赫連正新敢揭穿她,那麼他們連朋友都沒得做。
「就按你說的這麼辦。我們從今天開始假扮男女朋友,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面。如果你有遇到喜歡的人,不可以跟人家在一起,必須先跟我分手,然後才可以跟別人在一起。如果你不尊重我,讓我失了面子,那麼我不會讓你好過。說不定我一個生氣,就會去攪黃你的好事!」歐陽明月若有所思地道。
她這麼說是未雨綢繆,如果赫連正新以後遇上喜歡的女生,就必須先跟她分手。這個分手她希望是自己先提出來,她才不想失了面子。到時候胡玉麟問起來,她也可以說是兩個人在一起後,覺得沒什麼感情,就分手了唄。反正談個戀愛,分手是很正常的。又不是所有的談戀愛都可以結婚,如果所有的談戀愛都可以結婚,那麼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痴男怨女。感情的事情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不合適當然就是各奔東西咯……
赫連正新盯著歐陽明月看了半晌,才問道:「你同意了?你真的同意我做你的男朋友?你剛才不是還很不願意,怎麼這麼快就轉變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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