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發令是秦國選官制度的進步,是對被搞得烏煙瘴氣的科舉的撥亂反正。是對察舉制、徵辟制和蔭庇制,最直接有力地替代和否定,給庶族地主和平民百姓,透過科舉的階梯而入仕以登上歷史的政治舞臺,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地平臺、機會和條件。
新法中重申科舉制度應分為文舉和武舉兩部分。強調武舉是專門選拔武官而設定的科目。文武兩科,殊途並進,不分軒輊、無論尊卑。
但話雖如此。可國家終是需要文臣來治理的,且武將更重視的是戰功,誰能打仗誰才是英雄,而不是你出身哪年武舉,你是第幾名;我出身哪年武舉,我是第幾名。
所以武舉的地位不如文舉,這是不容置疑的,也不是一道聖旨可以改變的。
而從歷年的統計資料看,參加武舉的人中。普通家庭出身地佔大多數,參加文舉的人中,卻是庶族地主家庭出身的要多些。這很容易理解,畢竟在世人眼中,當兵扛槍是粗人幹得活,雖然立功容易,可也太過危險。除了那些好奇叛逆的公子哥之外,絕大多數都是普通人家的子弟,仗著手腳粗壯。又練了些刀槍棍棒。便想著透過這個途徑參軍,搏個軍功出來…至少不用從頭做起了不是嗎?
而文舉則完全是另一番模樣。首先在這個年代,讀書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束貴¢本貴、筆墨貴、白紙更貴。保守估計,一個學子從入蒙的《三字經》,千字文開始,直到把四書五經讀下來,共需要十年時間,這十年裡一個壯勞力完全搭進去不說,僅各項花費便達到二百兩銀子,這是普通人家也不敢想象的,更別提連飯都吃不上的貧苦人家。
所以那些連飯都吃不上,還能考中狀元郎地事蹟多半屬於勵志故事,做不得真的。就算偶爾有之,也是破落料到的官宦子弟,本身就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因此一百個人裡能有一個識字的就不錯了。所以百姓對讀書人有著天然的敬畏…別說你考上進士,就是個秀才都要讓人肅然起敬的。
所以當士族地主的子弟垮掉後,庶族地主在大秦各色人等中,絕對屬於有文化的那一類。因此毋庸置疑,在秦雷主導地公平科舉中,他們考中地機率要遠遠高於士族和平民。
這就是秦雷對士大夫的傾斜…而不是士族。在他地構想中,庶族地主將成為新興計程車大夫,擠佔掉原先士族的位置。
至於那些被攆出權力***計程車族,秦雷有第六條興工商和第七條暢交通伺候。興工商便是鼓勵工商,這可能是全部變法中最叛逆的一個,因此歷朝歷代都把商人看成是亂國之人,認為他們囤積居奇,擾亂當地經濟秩序,且唯利是圖,與道義社會顯得格格不入。
但秦雷要說他們是放屁,沒有商人的買賣轉運,那荊州府的稻米就到不了洛陽城。巴蜀地中的井鹽也到不了中都城。那全國各地的農民兄弟就只能自己生產了自己用,華夏經濟也要倒退千年。
至於如何對付囤積居奇、投機倒把這樣的行為,秦雷早在第四條平物價上有了詳細的闡述,在此不必贅述。
雖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秦雷還是認為瑕不掩瑜,他覺著商人地地位應該更高。因為他們是社會生產生活的加速器。有了他們,生產者才能儘快的賣掉所產的貨物,縮短生產迴圈週期,而消費者也能及時的獲得所需的產品,大大刺激了消費。所以把商業搞上去了,其他地行當都會被注入一陣強心劑,獲得更快的發展速度。
秦雷十分清楚,國無農不立、無商不富,因此在確倆本地位的同時。他也不忘發展工商業。具體舉措有三條:第一,取消全國州府及以下地方設卡收稅的權力,一批貨物在省內流轉。僅需交一筆商業稅即可,之後只要不出省,便不會再徵稅,體現稅不重徵的原則。第二,降低稅率,把原先五徵一的商業稅降低為十五課一;第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