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其實歸根結底也是跟車過近。這裡單獨提出來,是想告訴大家這麼一條駕駛經驗:跟車行駛時,如果前車忽然變道,不要猶豫,自己也要跟著變道。”
“這條經驗看起來簡單,但卻非常實用,尤其是在跟隨大車行駛時,後方車輛視線完全被擋,無法判斷前方路況,如果大車忽然變道,一定是它的駕駛人發前方有突發情況。如果此時後車不採取跟隨策略,很可能發生意外。從影片看,此次事故中的肇事大貨車顯然犯了這個錯誤。”
“致命錯誤五:大車佔用快速車道;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三項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這三項規定交叉印證,可以得出結論:大型車輛包括大客車、大貨車等在高速公路上不得佔用快速車道行駛,超車情況除外。”
“然而從此次事故影片中可以清楚看到,肇事大貨車及其前方切換回中間車道的大車,在事故發生前並沒有超車行為,但卻一直行駛在快速車道上。”
“而這次事故後果如此慘烈的主要原因應該是兩個,一是人員下車逗留在高速道路上,這是遇難者在關鍵時刻不可挽回的錯誤。一旦在高速上發生事故,車上所有人員應該儘快撤離到道路外或隔離帶中,以防止二次事故傷害。”
“二是大貨車的違章問題。大貨車違章行駛在快車道上大家都知道,另一個非常重要卻被忽略的,是大貨車存在嚴重超載、超速的情況,導致剎不住車。”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一般都不是單一因素造成,而是多重因素,包含人、車、路等綜合導致,這起事故無疑就是一個典型。而二次事故無疑是此次事故中最值得所有駕駛人關注並引以為鑑的教訓,希望這起事故能引起所有人的關注!”
“對於高速上竄出動物,交警之前就有過提醒:事故如不嚴重,應先將車停到右側路邊;如事故嚴重,開雙閃,150米外放置三角牌,人員迅速轉移。如果突然出現的動物,要先點剎,等速度降到70公里每小時以內,才能閃避。”
“面對突然出現的動物,急剎變線有風險的話,那就只能握緊方向,選擇徑直過去。相比發生翻車和追尾事故,動物死亡和車輛損壞的損失,一般是要小得多的,這也符合法律上的緊急避險規定。這起事故里如果第一輛小轎車不剎停在原地,而是選擇撞過去,那麼情況可能完全不一樣。”
“三千多萬司機駕齡不到一年的汽車社會里,第一代華國家庭司機正在趟雷。交通事故短影片是現在各種群裡受歡迎的熱門內容,很重要原因就是汽車在飛速走入家庭,人人都關心這些每天發生在身邊的刺激。”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截至目前華國汽車保有量已達到兩億輛,實現歷史性跨越,四十九個城市汽車保有量超過百萬輛。”
“華國正用短短二、三十年的時間跑步進入汽車社會,這是一場劇烈而深刻的變革。這一代為自己和家庭開車的華國司機的湧現異常的迅猛。他們駕齡短暫,但他們的汽車知識和駕駛經驗卻沒有辦法從長輩、同齡人那裡學到更多,他們很多人實質就是在從零開始自己趟雷,有些人不得不為經驗意識的缺乏而付出代價。”
“這起事故反映了當前國內汽車社會初級階段特徵。試想,如果出現在事故現場的幾名司機能掌握行車緊急情況的處置,清楚知道高速路停留的危險,對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