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事,公司將會保留所有證據向法庭訴訟索賠,別怪我沒把醜話說在前面!”徐繼超很不耐煩地向眾人擺了擺手。
當初這些人在大廳裡對汪謙各種罵的時候,徐繼超勸說他們反被噴了回去,忍了這麼多天,現在看到這些人現在沒了獎金補貼很沮喪、惱羞成怒的樣子,感覺特別開心。
劉小溪想說什麼,但看到汪謙的臉色,終於什麼也沒再說。
……
“汪總,我過來不是影響你做決定的,只是傳遞一些資訊。”員工大會後,劉小溪來到了汪謙的辦公室。
“說。”汪謙向劉小溪點了點頭。
“我剛才查詢了一些資料,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是勞動者應得的待遇,向勞動者支付績效獎金是用人單位的義務。應該注意的是,獎金與其他方式的工資一樣,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透過勞動合同約定或由用人單位有關制度規定的。”
“如果勞動者與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或者用人單位透過工資支付、績效考評等制度規定了獎金的發放方式,而用人單位不支付,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則勞動者可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要求支付報酬,包括獎金。”
“我們這樣扣罰獎金,就算有合同,但勞動部門也可以判定我們的合同不符合規定,強制我們補發他們的獎金,到時候錢花了,還落個不好的名聲,很不值得。”劉小溪很擔心的表情。
“這個你不用擔心,如果勞動部門真的這麼判,我會親自找相關領導談談的,讓他們改變看法。”汪謙搖了搖頭。
“那補貼呢?補貼好象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吧?”劉小溪又問了一聲。
“補貼不是津貼,津貼的發放具有強制性,用人單位應發而不發屬於違法行為;但職工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應享受的津貼,需要儲存符合享受津貼條件的證據。而補貼沒有強制性,職工無權要求用人單位發放。除非用人單位之前有規章制度規定發放補貼並已實際履行的,就不能隨意停止發放。”汪謙顯然也查過相關的法律條款。
“你找相關領導都會擺平?現在勞動部門都是很向著勞動者的,特別是人數比較多的話,甚至不惜損害公司方面的正當權益也要補償給勞動者,以免造成社會不穩定。”劉小溪仍然很擔心。
“放心吧!我會搞定這些事情的。”汪謙不想進行太多的解釋。
“剛才呢,很多被扣罰了獎金補貼的員工找我談了心,態度都很誠懇、向我做了深刻的檢查,希望公司這次能網開一面,不要扣罰他們的獎金補貼,他們說不是迫不得已,不會去到勞動部門告公司。”劉小溪傳達了員工們的意見。
“劉總,這些員工都是我過來之後招聘進來的,我和他們簽訂的,都不是勞動合同,而是藝人的簽約合同,就象公司和藝人之間的關係一樣,他們當時都沒有提出異議。我們和他們之間根本就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勞動部門也不可能按照勞動法來要求我們。”汪謙把員工的簽約合同拿到了劉小溪的面前,讓她仔細看。
“簽約合同?”劉小溪仔細看過之後,發現還真不是勞動合同,而是簽約合同!她也回憶了起來,當初徐繼超在招聘員工的時候,和他們談到進了公司之後,未來都有可能成為公司的藝人,被公司力捧,所以這些人簽下的,其實都是藝人和公司簽訂的那種合同!
“什麼時候見藝人到勞動部門去告公司的?”汪謙攤了攤手。
“這個……勞動部門認真追究的話,還是會判定這是勞動合同而不是簽約合同吧?”劉小溪有些哭笑不得。
“那就慢慢打官司吧,公司耗得起。”汪謙抱起了雙臂,無論如何他都不會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