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著辦公桌上的電話,很確定自己那曾經重要到佔據她手機快速鍵前三碼的電話號碼,如今行情都由紅翻黑,被設為拒絕接聽了。
這麼有個性?這麼拿得起、放得下?
想到兩日前她拔足狂奔而去的行為,簡直讓他傻眼兼大開眼界。這種落荒而逃的動作,實在不適合由一個向來行止優雅的千金小姐來演出。
也許他並不曾真正瞭解過她吧!從來看到的都是她刻意表現給他看的一面,她的愛嬌、順從、溫柔……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要迎合他、討好他而精心設計出來的。她的所作所為都跟他交往過的其它女人沒兩樣,一副等著被皇帝欽點為皇后的模樣,從來沒有特別過。
這些女人,無論美醜,不管出身高低,她們對他強烈散發著一致的暗示——我是最適合你的女人,我可以當你的好太太、好情人,宜室宜家,我以你為天,我是上天造來當你妻子的女人,你是光,我是影,我是你背後無聲的支持者,我誓死追隨你,我可以讓你無後顧之憂,我愛你!
他,要一個為他打造的配件做什麼?她們自許為配件,但他可不需要妻子也物化為一個配件。他有袖釦、有皮帶、有手錶鋼筆這一類實用的東西每天傍身就夠了。
他從不特別需要配件,這種可有可無的東西,很難教他放在心上。如果一個人本身無法發光發熱,也不知道如何光彩自己,只會往別人身上企求沾光,那又怎麼要求別人看重他多一些?
所以他棄曼儂而選微蓮。曼儂美則美矣,但無趣;而微蓮天真率直而有趣。微蓮有一大堆生活上的壞習性,可是她活得很自我,很個性。遇到了微蓮那時,正是他對曼儂的平板無趣感到索然,連帶對她最大的優點——美麗,也打起折扣之際。
當然不能說分手的決定是對的,事實上,他必須承認幾乎不曾犯錯的他,可能已經犯一個錯了。就算這只是私人事務上的錯,也沒什麼值得慶幸的,不然此刻他心裡不會有這樣隱隱的懊惱。
曼儂不是如他所認定的那麼無趣平庸,而對微蓮的感覺也不是他所誤以為的愛情。
愛情,除了關懷,除了縈心,除了思念,還會有難以剋制的情慾。
而情慾,從來沒有在面對微蓮時產生過,倒是在見到曼儂時,情難自禁!
真是糟糕,他想見她。
可是她已經把他當成一件不堪回首的回憶去處理掉了。
他必須承認自己並不擅長追求。在他的經驗裡,“追求”這兩字對他來說只不過是對某位覺得不錯的女性笑一笑、有禮問候幾句話,隔日再送上一束花,訂下約會,然後,完成。
比談一件公事還簡單,而且非常的不具挑戰性。
而這種簡單的公式,只適用於對他有好感的女性,他是知道的。而曼儂,曾經也是在這樣簡單的公式裡,被他追求到的女性之一。
他這麼忙,實在不適合太花心思在女人身上;一直以來,他很能貫徹這一點,做得非常好。而身邊女人聽話到讓他覺得無聊,更加教他把生活重心放在公事上,直到無聊開始變成厭倦,他才會撥冗處理一下私事——解決已經乏味了的戀情。可是,這次是真的出了一點麻煩了,他想要曼儂,在分手之後,在他甩了她之後。
怎會出這樣的意外呢?他居然對一個曾經感到無味而分手的女子又興揚起無可遏抑的想念?
想見她,很想見她,居然連在上班時都會突然想起她來——一如現在。放下公事,打著每一通可能找得著她的電話,然後為著被設為拒聽來電而著惱。
為什麼會想分手呢……
是誰的態度錯了呢?是她不該太過做作?不該從不讓他看到她的真性情?還是他不該太過不知足?不該搞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他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