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講中文。
我九歲來美國的。
從哪裡來的?
印尼。你呢?
從北京。他的手指又敲擊起來。手腕上有條細長的傷疤。他之所以危險,我似乎找到了根據。他已經又轉回臉去看窗外,但我很快發現他始終以玻璃的投影在觀察我,正如我對他乾的是同樣的事。
他問:你住哪裡?
艾文斯頓。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車了。他平穩地看著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麼意思?
你沒注意?你乘錯車了。艾文斯頓在你背後。他說。
這時車停在一個站臺上,我一看,他是正確的,我的確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車。這是向南走的車,終點是芝加哥有名的貧民區。那裡的夜晚遊蕩著許多孤獨的人,憑空罵著大街或一聲不響地狂怒,偶爾過路的人反而要夾著尾巴,忍氣吞聲,而正是人們對他們的躲避惹出他們滿心仇恨。那區域維繫著芝加哥的壞名聲和陰慘兇惡的面目。
真倒黴透了!我嘟噥著向車門口奔去。車門卻已關上,比我印象中關閉得果斷、迅速。我心想這可是活該,遇上一個稍對胃口的亞洲男人,東南西北都亂套了。我轉過身,車廂裡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緊時間對我笑一下;這副笑容由東倒西歪的牙齒和亂七八糟的皺紋組成。我趕緊避開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剛才也跟著我站起身,但沒有離開座位,見我這時毫無出路地又回來投奔他,他笑笑,輕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說:用不著那麼害怕。
我說:你當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會怕你。
我告訴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見我趔趄著,伸出手及時扶我一把。或許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訴你,我也坐錯車了。他見我眼睛猛一瞪,又說,真的,我住羅傑斯公園。也坐反方向了。
羅傑斯公園離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帶聚集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裡有家咖啡館在我的同學中享有盛名,他們時常去那裡朗誦在別處絕對沒人懂得的詩或小說。我只去聽過一次他們的詩朗誦,見到的男人全梳辮子,女人一律剃大兵頭。
你什麼時候發現乘錯車的?我問道。
比你早五秒鐘。他神色一本正經。
可是為什麼你反應得比我慢?你的反應至少比我晚十秒鐘。
嗨,你在用FBI的語言跟我說話。他的輕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種獨特的情調;由黯淡的憂鬱和消極組成的情調此刻都不見了。我發現他其實非常主動,機敏,或許在不屑於看我的時候已把我看透,把我對他的獵奇,甚至一點兒著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獵我,而我一直以為我主控了獵手的位置。
你不信嗎?他拍拍他身邊的位置:來,坐下,我說給你聽——
我不久意識到我緊挨著他坐下來,車的每一個不規則的晃動,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與腿之間雖有兩層牛仔褲的厚實作為最後界限,但那觸碰有種赤裸的敏感,使我覺得越來越危險。
我發現乘錯了車,不過馬上意識到這是末班車了。他對我說著,眼睛卻在說別的,在發問:使我和你乘錯車的原因是不是同一個呢?他說:就是馬上下車,也趕不上往北邊走的末班車了。因為我知道那趟末班車的發車時間是十二點整,你看現在幾點?他把手腕伸到我面前,手錶的長短針指到十二點一刻。
他看著我,要我看他多麼死心塌地。他要我學他,索性踏實下來,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們怎麼辦?我說。
我們?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強調一遍:我們?他的強調不是用音量,而是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