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種純粹的無聊。我似乎感到一絲不好受。而我吃不准我妒忌什麼。
他卻說:你一會兒就見到她了。
你們怎麼分手了呢?我裝得自然活潑,無心無肺。他很生硬地突然陷入沉默。我只得自找臺階下臺;你不想說沒關係。
我和他悶著走了一個來回。我受不住這沉悶,同一個大致是陌生人的男性相依相偎,又誰也不理誰,氣氛很古怪。
我說:喂,要不要聽聽我的身世?
他說:要聽。他這麼老實巴交,我出聲地笑起來。
你能猜到我過去幹過什麼嗎?
他站下來,轉身正面看著我,把我從頭看到腳,然後說:不知道。他稍微想了一下,又說:你剛上車的時候,我想,這女人穿得這麼規矩,肯定是個護士,要不就是個會計。
我說:你肯定會想,她這麼土。
他笑起來,他確實在心裡用的是“土”這字眼兒。
你朝我走過來的時候,我想,還好,氣質還好,穿著方面,我可以勸勸她……
我說:噢,像你們這樣,穿得髒兮兮的,就藝術了?
我當時還想,這女人走路背挺那麼直,像大兵操演。
還有什麼像大兵?
我從來沒接觸過大兵。他說著,手又搭回我肩上。風從西北方向來,他的脊樑找著風口。他和我離得近極了,相互的呼吸都受些拘束。他說:這樣你還冷嗎?我搖搖頭,看見他的馬尾辮梢給風吹得很亂。我大體上估算出了他的年齡:他與我該是同齡。
我說:我當過大兵。
他看我一眼,沒把它當真。他剛才說我像大兵的時候其實是把那個可能性排除了。
真的,當了四年大兵。
是嗎?一定是奶油兵。他還是不拿它當真。同不少美國人一樣,他認為實在當不了別的才去當兵。他笑著問:後來呢?
後來?後來當軍官了。
有意思。他說:挺有趣。
你不信?
我信。
我手槍打得特准,也打過卡賓槍。上過前線,搬過屍體,喝過鋼盔裡煮的雞湯。除了殺人放火,我什麼都幹過。�
他看看我,意思是:就你?!
我還發現了一個快死的傷兵,下巴被打沒了,爬滿了紅螞蟻。怎麼樣,不是奶油兵吧?我感覺他摟在我肩上的手鬆懈不少。我奇怪自己竟讓這個叫里昂的人瞭解我這麼多。連安德烈都不知道我的戎馬生涯中有這些血淋淋的細節。我是特別信任這個萍水相逢的男子,還是在虛張聲勢,讓他明白我是可以張牙舞爪的,一旦他動我什麼不良腦筋,收拾我可不怎麼省力。假如我對他的坦白出於信任,我是哪裡來的這份信任?
只因為他和我同是黃面板黑頭髮?同樣自命不凡地認為自己所幹的是什麼藝術?同樣在掙扎著付房租吃飽飯從而可以從事一種無聊從而把這無聊當做高貴的情操?……這個荒寂的深夜,給了我們天涯淪落的假象。這假象掩去了我們彼此陌生的事實。
他迅速看我一眼說:能看得出來。
我問他看得出什麼來。
他說:你是個大兵。
你討厭大兵?
我可以試試看,我會不會討厭。他摟住我的臂膀恢復了自然。他笑笑:可能大兵會好些,不那麼麻煩。
我問他指的是什麼麻煩。
他說:你知道的——女人都很麻煩。他深喘一口氣,胸脯擠了我一下。不過換一個人,肯定認為你很乖——穿這樣一件雪白衣服,牛仔褲一塵不染,好像天下人只剩了你,也輪不上你去打仗。可是我看得出你很強,他改口講英文:你是塊啃不動的餅乾。
你罵人吧?我大聲說。
看你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