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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媽的不是個好東西。”

吳偉偉見張鷗又聽來悶起了,故意岔開話題,講他當年是如何踏入江湖的。吳偉偉說:

“小時候,家頭窮,讀初中的時候,想買一雙白網鞋,不貴,好像就十元錢左右一雙,但爸媽硬不拿錢買。同學些又都在穿,好沒面子嘛!就跟一個同學一起去偷我們鄉供銷社伙食團的菜票,偷了拿到學校頭悄悄買給同學,那段時間瀟灑慘了,鞋買了不說,天天吃肉,後來初中畢業,農村頭呆沒意思,就到市裡邊來混,結果惹事了,給人追殺。打了幾架下來,給王老君看上了,收我當徒弟,就這樣開始混黑社會。本來過得還是好,但後來我師傅被抓了,我又年輕,一時間找不到錢用,只好約幾個人開始蠻幹,偷輪胎,偷汽車,派款,搶劫……啥都幹!就偷輪胎那次運氣黴,那個守倉庫的老頭,縮在角落裡睡覺,我們偵查了幾遍都沒現,放心大膽地偷,結果那老頭醒了,起來阻止,還喊,只好幾刀兒把他割了。這下背了命案,就黃起了。反正都黃起了,逮到就是死,做事就根本沒有顧慮了,快活一天算一天。不然咋背這麼多命案呢?”

吳偉偉一邊感嘆一邊回憶,押室的話題又轉到混黑社會究竟有沒有意思上。這下人人大議論。最後歸結於一句話——看各人的運氣。

劉莽子那個圍子裡的王醫生,是血庫裡的領導,可能是貪汙,和支援血頭被抓的。顯然自認為是國家幹部出身,看不起混黑社會的,所以唱起了埋死人時祭司唱的歌。我第一次聽覺得奇怪,心想這老頭怎麼唱這個,後來聽他沒事就唱,才瞭解這是他的愛好。只是不知道他年輕時是幹這行的,還是無意中學會了這招,引以為榮,常常賣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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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90)】………

看守所每週四接見。接見是看不到人的,只能遞紙條。家屬寫張紙條進來,我們看了之後,再寫張紙條出去,就這樣完了。但人人都期盼接見。

每週四,生產任務相當於沒有,完成多少算多少。從早上起,人人都在等家屬的紙條。有的等到了,有的沒等到。等到的未必高興,沒等到的則肯定沮喪。

我妻子每週四都要來,她有一次寫的一張紙條把我感動慘了——“每天早上我都不願意睜開眼睛,因為一睜開眼睛,你就不見了。我的心好痛,真的……像刀在割。”

我妻子沒什麼文化,寫出這樣讓人動情的文字,肯定是真情流露。我讀完紙條就哭了,眼淚止不住的流。回了紙條後,我邊挑豬毛邊哭,順手就用手擦眼淚,結果把一根豬毛弄到眼睛裡,第二天早上醒來,右眼腫得像桃子。看守所的潘醫生把我叫到醫務室,用生理鹽水跟我衝。幾天之後就好了,但視力慢慢開始下降,到現在右眼已經成弱視,戴眼鏡也不起作用。

潘醫生以前是看守所的警察,因為利用看病的機會,猥褻一名如花似玉的女犯,被人家告,判了緩刑,雖然仍然留在看守所當醫生,但不再是警察,而是工人。

每週四接見,沒離婚的基本上都是妻子來,離了婚或沒結婚的,則是父母來,只有張振國是女兒來。每次張振國收到女兒的紙條都好激動。張振國讓女兒轉告妻子,他想離婚。但他妻子不同意,理由是沒那心情,也沒那閒錢。

我猜張振國之所以想跟妻子兩個離婚,其實是想在執行死刑前見妻子一面。在看守所見不了家屬,但離婚可以例外。而張振國的妻子不同意,多半是怕周圍人說閒話——男人還能活幾天嘛?你還跟他離婚。

張振國這種案子是很傷夫妻感情的,所以他妻子從來沒有跟他寫過紙條。但呂大爺說,張振國的妻子肯定每週四都來了的,因為他女兒還沒滿十六歲,沒身份證,沒媽媽一路,接見不到。呂大爺的推測合情合理。

我猜張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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