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作契合;有貴食,則祿豐足,所成造望,如甲戊庚貴在醜未,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己貴在申子,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丁貴在亥酉,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之類,謂之貴合。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貴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貴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之類,謂之貴食。有貴合則官多稱意,有貴食則祿多稱意。二者兼之,官高祿重,無往不利。
天乙貴神合者,謂天乙在貴神,亦合上是也。甲戊庚在子午,乙己在醜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亥未,皆主大福,遇兩合以上者,主貴。
通理物化
清氣陽為天,杳杳而上衝乎陽;濁氣陰為地,冥冥而下從其物。
清濁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於無相,因而三生。天一地二,蓋乾坤之體,坤為土也,乾為金,金亦土也,為水母。四正四隅,何遐邇之為正。艮為土也,應乎坤;巽為風也,風出木。
坎離未判,以清濁明水火;震兌之前,以左右用金木。易八卦者,以剛柔相半;連四象者,分逆順而生成。二儀分列,各包四象之形;乾坤音土,遂作五行之用。一而兩之,道法乎自然;八卦九宮,乘陰陽以數。
五行分陰陽為十干,清而不下;五支易剛柔為十支,濁而不上。土逐四時之氣,故有十二支。十二支以夫婦為體,十干以父子相乘。三才有陰陽之天地,五行運物化之人倫。
故曰:甲己真宮,乙庚真商,丙辛真羽,丁壬真角,戊癸真徵。
寅午戌火體,亥卯未木體,申子辰水體,巳酉醜金體,斯非真體,乃五行生旺庫之地,土則從四事成之。六十納音者,配由十干十二支,周而終之數也。
自生成而言之,則水得一,火得二,木得三,金得四,土得五。感物化而言之,則火得一,土得二,木得三,金得四,水得五。法乎天地,支幹數乘。支幹配則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支數四。子寅同途,歲上辰下,未
俱言,其支先甲後子,納音金者數也,始父母之氣而成音,離天地則見名數。
天五地五,則為造化之先;除其數,則納音之用。
自乾而生順,從坤而產逆,陰陽機括於五行,五行之體依八卦。火愛乾為會,水利巽而享,歲守坤鄉,金藏艮位。木落糞本,水流趨末,火顯諸用,金蔽於光。水土金性本下,木火性本巍。沉者得形而上騰,升者期卑而高會。
以坎為離,精玄者能知,易兌作震,通鬼神而作旨。故以庚申、乙卯為夫婦之本宗,子癸亥壬丁馬丙蛇之寄位。勞而不息,驛居病方。馬得縱橫,更觀乎幹;生而不運,以氣建推之。
出五行之外者,生死在乎我,居清濁之內者,存亡從數焉。
元命勝負三元者,幹祿支命納音身,各分衰旺之地。
幹主名祿貴權,為衣食受用之基;支主金珠積富,為得失榮枯之本;納音主材能器識,為人倫親屬之宗。支幹納音之氣,順四柱以定休囚;祿馬神煞之方,分二儀以求勝負;劫災天歲遇用處,不能為兇;祿馬奇輿逢破處,未始為福。
四柱者,胎月日時。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月主時氣者十分,主事者六分。日主未得氣者十分,主事者八分,時主用度進退向背力氣勝負皆十分,吉與兇同。
九命論互相奔刑,反順生煞,以別源流。先看重輕盛衰尊卑逆順,次分彼我緊慢情意,相續幹音親義四柱,然不合衝類幹頭配合之理。大抵年為本則日為主,月為使則時為輔。主本保合,未有貧賤之人;時日乖違豈有久榮之理。
三元入墓,日時自旺,雖運並絕逢鬼,鬼亦不能取。四柱集旺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