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新規四則 (第2/2頁)

論不斷。

至於他們誰更亂,趙景不敢斷言,唯一能確定的就是兩個時代有一個相同但又不同的地方:“吃人”。

十六國時期,由於戰亂頻繁、社會動盪,加之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許多地區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這樣的極端環境下,人們為了生存而誘發出了吃人行為。

相比之下五代時期的吃人就僅僅是為了吃人而吃人,講幾個段子。

後梁在各大城市設立“宰殺務” ,專門殺人給軍隊吃。

後漢永興節度使趙思綰喜吃人肝,曾經當面剖開人腹取肝而切成細絲。

切完後人還沒死,便取其膽就酒吃喝,因為他相信只要吃夠一千個人膽就能天下無敵。

後因叛亂被圍困長安,城中絕糧時,就靠吃婦女、小孩充當軍糧,每天有一定數量的供給,每次犒勞軍隊,就屠殺幾百個人吃,就像殺豬宰羊一樣。

宋初時趙二任開封府尹,他就破獲查封了幾家專門烹飪人肉並且跟豬肉鋪子一樣明碼標價販賣的食肆。

這說明什麼?說明吃人在五代十國是一個很稀鬆平常的事,但跟別的亂世“人相食”不同,“人相食”是人被逼到絕境的無奈求生,而五代的吃人是出於習慣或者興趣,就像賣人肉的食肆,食客出的起錢去吃飯,和你今天吃頓烤肉一樣。

所以說,施耐庵筆下的孫二孃包子鋪絕對不是藝術加工產物,而是真實存在過的痕跡。

和歷史中的一樣,趙景第一戰就拿趙大的小舅子,龍捷左廂都指揮使王繼勳開刀立了典型。

各地官員眼見趙景手起刀落就把自家親戚剁了,方才確定他的決心,對此事不敢再有怠慢,帶著兵將四處查抄人肉鋪子,數日時間僅在山南西道就查抄了三家肉鋪,抓捕人販子、行兇者五十餘人。

最後一條便是嚴令禁止舊時代殘害婦女的陋習:裹腳。

裹腳的來源傳說始於五代,發展於宋代,興起於南宋,古有“三寸金蓮”之說。

相傳最初的裹腳與李煜有關,其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煜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至於真實性與否趙景也懶得去向李煜證實,相較於原因,他更加在乎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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