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致:傳達。這裡是講述,彙報的意思。命:使命。
(4)引:取過來。力:遞修本作“刀”,可從。刳(ku枯):剖開,挖空。
(5)腹實:肚子裡的東西,指五臟。
(6)內(n4納):通“納”,收進,放進。
(7)根據上文,疑“言”後脫一“其”字。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衛國有個忠臣叫弘演,被衛懿公派去當使者,沒有回來,這時狄人進攻懿公而且把他殺了,吃光他的肉,只扔掉他的肝。弘演出使回來,對著懿公的肝講述完成使命的經過。他悲痛懿公的死,身上的肉被吃光,連肝都沒有依附的地方,於是取出刀來剖開自己的肚子,全部掏出肚子裡的東西,這才放進懿公的肝死去”。說這話的人,是想稱讚他的忠心。說弘演自己剖開肚子放進懿公的肝而死去,是可能的;說他全部掏出自己肚子裡的東西這才放進懿公的肝,未免太誇大了。
【原文】
26·6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輒死(1),何則?五臟氣之主也(2),猶頭脈之湊也(3)。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復把矣。如先內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肝,出其腹實。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註釋】
(1)藏:同“髒”。
(2)氣:這裡王充指的是我國古代醫學上所說的人體中的“氣”。
(3)湊:會合,聚集。
【譯文】
人們用刀刃互相刺殺,刺中五臟就立即死去。為什麼呢?因為五臟是氣的主宰,像頭是血脈集中的地方一樣。頭一斷,手就不能再取別人的頭附著在自己的頸子上,怎麼唯獨能先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呢?肚子裡的東西一掏出來人就會立即死去,那手就不能再拿住東西了。如果是先放進懿公的肝,才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那麼文章上該說放進懿公的肝,再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如今先說全部掏出他自己肚子裡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而且還說是“全部”,這是在誇大事實。
【原文】
26·7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1),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沒其衛(2)。”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3),射之,矢飲羽(4)。”或言:“李廣(5)”。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6)。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言沒衛,或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7),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沒衛,增之也。
【註釋】
(1)寢石:臥石,橫躺著的石頭。
(2)衛:箭尾的羽毛。參見《韓詩外傳》卷六。
(3)兕(s@四):雌性的犀牛。
(4)飲:隱沒,沒入。羽:箭尾的羽毛。參見《呂氏春秋·精通》。
(5)參見《史記·李將軍列傳》。
(6)實:遞修本作“害”,可從。害:妨礙。
(7)要:總。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夜出,看見一塊橫著的石頭,以為是伏在地上的老虎,就用弓箭射它,箭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有人說:“是養由基看見橫臥在地上的石頭,以為是頭犀牛,拿箭射它,箭射進去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有人說:“是李廣。”即使熊渠、養由基、李廣誰是當事人的名字沒有弄清楚,也沒有關係,有人認為是老虎,有人認為是犀牛,犀牛、老虎同樣兇猛,實際上是一回事。有人說“沒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