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瓜在我們嘴裡都是甜的,每日呼吸的空氣都似在糖霜裡打過滾,天空永遠湛藍明媚,萬里無雲,花月永遠正春風。
他比我大六歲,情人節我們一起去做手工巧克力,滿屋子的小男生小女生,狀似成熟穩重的蕭崇恩更這裡的風格顯然格格不入,但是還是隱忍著,用眼神催促我做完了快走。
我偷笑,那滾燙的巧克力漿在容器裡凝結成各種形狀,有人在我們身後疑惑地叫了一聲,“大哥?”
我們聞聲轉過臉,只見一個高個子男生穿著大嘴猴T恤,臂上掛著一個嬌俏的女孩子,蕭崇恩於是向我們介紹,“蕭崇至,我弟弟。”
然後握緊我的手,說,“這是小影子。”
對了,忘了交代,那時候我並不叫童顏,我叫童小影。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蕭崇至,不過是一般的大學生,跟我同班的男生沒有任何區別,面目模糊地像是街上一抓一大把的路人甲,轉眼就可以忘記。
第二次見面卻是在蕭崇恩媽媽的生日上,一張桌子上坐滿了七大姑八大姨個個用放大鏡來看我,一番廝認下來,我已經渾身是汗,蕭崇至靜靜坐在桌子一角,面色平靜,沒有什麼表情。
回去的時候我對蕭崇恩說,“你弟弟真酷,老孃生日還玩深沉。”
蕭崇恩皺眉,“小至鬧失戀呢,都一個星期沒怎麼說話了,真怕影響他學習。”
原來是失戀,我那時候已經在電影學院戲文專業唸到大四,大二就開始給各類影視公司攢各式各樣的苦情連續劇,失戀已經成了最最低段的路數,二十集寫下來,讓人頓時覺得自己生活幸福。蕭小弟不過是失戀,估計下個月便可以吹口哨對著漂亮的妹妹活蹦亂跳。
我隨口問,“你弟弟學什麼的啊?你爸媽現在還為他學習操心?”
蕭崇恩一臉自得,“應用數學,這孩子從小就聰明,智商二百呢,我爸爸希望他可以到pnlnceton繼續深造,沒準他就是下一個納什。”
後來的事情我知道並不詳細,只知道智商二百的蕭小弟並沒有去普林斯頓大學,但是跟納什一樣,成為了別人眼中的瘋子,名校畢業的他跑去做了一名歌手,蕭家自此天下大亂。
那時候我跟蕭崇恩的好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並不是所有相愛的人都會走到最後,我們的愛情彷彿一臺假冒偽劣摩托車,還沒有到達我想去的地方,便已經拋錨在地,冒出滾滾濃煙,我不甘心,那時候的童小影還不懂得放手。
我用盡了所有的方法來挽回這段感情,哭過鬧過,打過罵過,把自己猙獰的一面撕碎,擺在他的面前,蕭崇恩並沒有怎麼生氣,只是輕輕地皺了一下眉頭。
我在酒吧喝得爛醉,給他打電話求著見最後一面,等了一整晚,他終於出現,只是說了一句話,“童小影,你看你現在什麼樣子。”
酒吧裡燈光昏暗,我在酒瓶的反光看到自己的臉,頭髮凌亂,一臉棄婦像,我忽然崩潰,將整杯酒潑在他的身上,讓他滾。
蕭崇恩沒有多做停留,感情用盡,也就沒有了耐心。
我以為故事就這樣結束,誰想到他在回家的路上出了小小車禍,一條腿骨折。我內疚起來,如果不是我,如果我不叫他來,如果我順著他讓他送我回家。。。。。。
我燉了湯送去,蕭家是講道理的人家,並沒有把錯算在我的身上,蕭母還一臉歉疚地拍著我的手說,“我一直覺得我們會是一家人,誰想到你跟我們家的緣分這麼淺。。。。。。”
可是我最終沒有勇氣走進他的病房,在門上的小玻璃窗裡我看到蕭崇恩的新女友做了湯送來,用湯匙一點點送到他的嘴邊,那女子燙著長卷發,穿淺灰色毛衫深灰色褲子,並不似什麼狐狸精,反而好像是亦舒筆下的女主角,真真人淡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