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七八糟的頭髮,聲音刺耳,舉止粗暴。看著這些人,你很難相信他們是神的創造……”很顯然,他無法把他們和探險家筆下“高貴的野蠻人”聯絡起來。但是,在“小獵犬”號上有3個火地島人,他們是5年前費茲羅伊船長帶回倫敦的。抓捕他們的人給他們起名為火地籃子、吉米釦子和約克教堂,但他們的真實姓名分別是約克庫史魯、奧瑞得裡克、艾力帕努。在一次航海中,有一隻小船被偷了,他們是作為贖金被水手帶回來的。很顯然,他們不習慣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生活,但是,他們學會了基本的會話,甚至開始變得像一些英國的中產階級一樣做作。比如當達爾文暈船的時候,吉米不停地驚叫:“可憐、可憐的人。”儘管他們有著明顯的火地島土著人的特性,達爾文仍然視他們為人類的成員,當然他的觀念帶著維多利亞時期等級觀念的烙印。當論及有關迷信的問題時,他甚至自然地將他們和“小獵犬”號上的水手們相比較,他把他們總體上低下的物質文明歸結於平等主義的政治體系。雖然在政治方面很天真,但達爾文在他的時代具有科學的超前性。
在“自然的教化”對“教化”的論爭中,達爾文站在前者的一邊。看上去極其可怕的火地島土著,和“小獵犬”號的水手一樣,同是人類的一部分。在航海日記的最後一章,他抨擊了遍及美洲的野蠻奴隸貿易,他著名的尖銳言辭表達了他的人類平等的思想:“為了掩飾使用奴隸的罪惡,他們常常將奴隸的生存狀況與貧苦的農民相比較。如果悲劇的製造者不是自然法則,而是我們的制度,那麼我們的罪惡是巨大的……”
一個物種(3)
但是,如果所有的人均屬於同一物種,那該如何解釋人與人之間在膚色、體形和文化上的差異呢?人類從哪裡來?我們的先祖究竟是如何到達像開普敦、西伯利亞、火地島這樣極其偏遠的地方的?150年後,透過骨檢測、血液和DNA分析,這些問題才有了初步的答案。
多個物種(1)
如何定義一個物種?20世紀中期被普遍接受的定義,是一群能進行雜交繁殖的生物體(或有可能雜交繁殖)。換句話,如果為同一物種,便有可能共同繁殖後代。達爾文寫《物種起源》時,離這一定義成為公理還有100多年的時間,那時他已經毫不懷疑人類具有共性。隨著奴隸制在英國被廢除,在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這一制度也處於激烈的論爭之中,在航海結束時,他發自肺腑地呼籲廢除奴隸制。但是許多人對奴隸制有截然不同的觀點,他們強烈認為人類很顯然有種和亞種的區分。這一概念,最早是18世紀由瑞典植物學家卡爾·馮·列納沃斯提出來的,他在對地球上生活的有機體進行分類時提出了這一概念。這是一項極為棘手的工作,但是列納沃斯完成得極為出色,今天生物學依然在應用他發明的二項式命名法(二名法)——比如,我們在學校學過的拉丁語“種類”、“智人”,便是由他命名的。
列納沃斯認為所有的人種同屬一類,但是他增加了亞綱人或亞種人的分類。他的分類中包括非洲人種、美洲人種、亞洲人種和歐洲人種,除此之外還有一種種族主義色彩的類別——野蠻人種,如達爾文筆下的火地島人。對列納沃斯來說,由於人種與人種之間所存在的巨大差異,增加這個種類是完全合理的。
達爾文對這種分類始終持反對態度。他指出列納沃斯在對人種進行分類時,過分地強調了外在的相貌。在他的晚年,他在《人類的血統》一書中這樣寫道:“涉及種族之間的大量差異,我們必須切實應用我們從觀察自身的長期習慣中獲得的良好辨別能力。”這是一個重要的觀點,它有助於幫助解釋隨後諸多的關於人類起源的爭論。
19世紀,美國奴隸制的擁護者信奉列納沃斯的偏激觀點。他們認為人種之間由生物性所決定的不平等,可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