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故。
【註釋】
偶人:俑。古代殉葬用的陶或木製的假人。
“非”字下脫“不”字。內:通“納”。指把殉葬品放在棺內。
之:指上文“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
兩:指死人有知無知。無所處:沒有作出肯定的回答。
故:當為“效”之誤。本書常以效驗對文。
【譯文】
人們哀憐死人單獨埋葬,靈魂孤單無人陪伴,丘墓封閉掩藏,穀物缺乏,所以製作偶人去侍奉裝有死屍的棺材,在墳墓中多多儲藏食物以便讓鬼享用。這種風氣逐漸發展影響所至,有的人傾家蕩產,用殉葬品裝滿死人的棺材,甚至殺人用以殉葬,以滿足活人的心願。他們並不是不知道把殉葬品放在棺內沒有好處,而是受奢侈之心的影響在外表上相互炫耀,講究排場。認為死人確實有知覺,跟活人沒有什麼不同,孔子反對這種說法,但也無法去斷定事情的真象是怎樣的。而陸賈的論述,兩方面都沒有作出肯定的回答。劉子政的奏章,也不能闡明儒家關於鬼無知的證明是什麼,墨家關於鬼有知的理由是什麼。
【原文】
67·3事莫明於有效,論莫定於有證。空言虛語,雖得道心,人猶不信。是以世俗輕愚信禍福者,畏死不懼義,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辯士、文人有效驗,若墨家之以杜伯為據,則死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
【註釋】
道心:精微之理,根本之理。
辯士:能言善辯的人。文人:擅長引經據典寫文章的人。
“死”字前當有“人”字,尋上文自明。
【譯文】
沒有比有效驗更能說明事情真象的了,沒有比有證據更能肯定論點正確的了。空洞虛假的語言,即使符合根本的道理,人們仍然不會相信。因此社會上鄙陋無知輕信禍福的人,怕得罪死人而不怕違背道理,只看重死人而不顧全活人,耗盡財產以侍奉鬼神,不惜傾家蕩產辦理喪事。如果辯士、文人論證人死無知確有根據,就像墨家用杜伯變鬼的例子來論證人死有知一樣,那麼人死無知的真實情況就可以明白,薄葬節省財物的教化就可以樹立了。
【原文】
67·4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業難齊同,故二家爭論。世無祭祀復生之人,故死生之義未有所定。實者死人闇昧,與人殊途,其實荒忽,難得深知。有知無知之情不可定,為鬼之實不可是。通人知士雖博覽古今,窺涉百家,條入葉貫,不能審知。唯聖心賢意,方比物類,為能實之。
【註釋】
業:事業。這裡指實行厚葬或薄葬。
死生之義:指人死後能否變鬼及是否有知的道理。
荒忽:同“恍惚”。捉摸不定。
條入葉貫:比喻看書深入細緻,能融會貫通。
【譯文】
現今墨家否定儒家,儒家否定墨家,各有各的主張,所以互相矛盾,觀點難以一致,因此兩家爭論不休。世上沒有因為受到祭祀而復活的人,所以關於死生方面的道理沒有定論。實際上死人的情況不明,與活人存在於不同的世界,死人的真實情況是捉摸不定的,難以深刻的瞭解。死人有知與無知的真情不能斷定,人死後到底是否變鬼也就不可能確定。知識淵博的有見識的人,雖然博覽古今,遍閱諸子百家著作,深入細緻,能融會貫通,也不能清楚地瞭解此事。只有聖賢的心思,將各種事物進行對比研究,才能肯定哪一種觀點是正確的。
【原文】
67·5夫論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為言,虛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