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式。這只是投票博弈的兩種方式,只是權力分配的兩種方式。一般地說,對於n人組成的社會有多少種可能的權力結構呢?
在A、B兩人組成的最簡單的群體中,從邏輯可能性的角度,A、B之間有16種可能的決策結構,但有以下4種決策方式是常見的,或者能在現實中找到意義的。它們是:
(1) F=A,(2)F=B,(3)F=A+B,(4)F=AB。
在(1)和(2)中分別是A、B說了算的*式的決策結構。在(3)、(4)中A與B有相等的決策權力,但是在(3)中,只要有一個人同意就透過,在(4)中要A、B兩人同時同意才行。
因此在方式(3)中的決策比方式(4)中的決策要容易。
夫妻間的決策是現實的例子。他們間的決策無非是這4種方式。也許在*的夫妻間,重大的決策採取的是(4),即夫妻均同意才去做,如:夫妻商量著決定買房、孩子上學,等等。對一些小事或者一些臨時碰到的事情則可能採取的是(3),比如每天買什麼菜這樣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的小事。讀者不妨想一想是不是這麼一回事情。
其他12種呢?這12種是:
(5)F='AKA~',(6)F='AKB~',(7)F='AKA~'+B,(8)F='AKA~'+'AKB~',
(9)F=A+'AKB~',(10)F='AKA~'B,(11)F='AKA~'+'AKB~',(12)F=A+'AKB~',(13)F='AKA~'B+A'AKB~',(14)F='AKA~''AKB~'+AB,(15)F=1,(16)F=0。
其中(15)、(16)是兩種特殊的邏輯結構,即投票結果為常數,與投票者是否投票無關。
怎麼解釋其他10種呢?
可以這麼認為,一旦在決策的邏輯結構中存在“邏輯非”,表明在投票中存在“相互的策略投票”,即:投票者不僅要考慮自己的偏好而且要考慮他人的偏好,這10種方式反映了投票者或決策者相互的猜測。因此,這10種結構不是獨立的,它們分別是上述4種的變化。它們也反映了投票時人們之間複雜的關係。
如:(5)F='AKA~',(6)F='AKB~',與F=A或F=B是同構的。但一個兩人的群體的決策結構如何可能是F='AKA~'(或F='AKB~')?一個解釋是:F='AKA~' (F='AKB~')表明的是,B(或A)是*者,但是他的決策與A(或B)的決策正好相反!它反映了*者B(或A)這麼認為:“凡是A(或B)反對的,我就贊同;凡是A(或B)贊同的,我都反對。”這只是一個解釋。
對於這10種情況另外的解釋是:有第三個人,他是決策的決定者,但是他的決定根據的是其他兩個決策者的偏好情況。如“F='AKA~'+B”說的是A“不同意”,B“同意”,這第三個人就“同意”,否則就“不同意”。
3個人組成的群體有多少變化呢?3人組成的一個決策群體,從邏輯可能性來說,其可能的權力分配的結構相當多,有256種之多!而獨立的不含“邏輯非”的邏輯結構共有13種。讀者可以試著寫出這些邏輯式子,並找出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