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後續工作需要他來定奪。比如:信徒攻佔濟南國17縣後,平日裡與朱英交好的那部分縣官、縣吏依靈帝聖旨先後腰斬。如此一來濟南很多縣鎮就陷入了無政府狀態。雖然,現在各縣事物均由教會神僕主導管理,但畢竟言不正名不順,欒奕需借老爹濟南國長史之名派遣官吏前往任職。
在這方面,欒奕頗下了一番工夫,特地給駐紮在京城的欒福去了書信,讓他調集起鳳閣洛陽分號的資金,採購了一大批濟南國文武職位,分配給了有功信徒。像是吳家堡的吳天,便接替孫孺之職擔任了東平陵縣令,琴師王伯、缶師張栩分任歷城縣令、西平陵縣令,鐵匠李壯則接任歷城縣尉……幾乎濟南國17縣的主要官職全部掌握在了教會手裡。
於此同時,在朱英逃離濟南,誅殺楊牟、孫孺等黨羽之後,濟南國衙署還在他們手中沒收來了一大批的田產,最終統計足有6000餘畝。
欒奕借職權便利將這批田產低價買入自己手中。至於用途——他可沒有仁慈到打土豪分田地的地步,而是將這6000多畝土地全部歸到教會名下,欒奕將其稱之為聖田。
隨後,他將這批土地以低價租賃給濟南各縣農戶耕種,除應交的稅賦之外,每年只取田產總量的十三分之一充歸教會糧倉,其數額遠遠小於尋常地主給出的需支付三分之一田產的地租價格。不過,欒奕還有附加條件,既耕種聖田的農人,在教會遇到危難,或對外征戰之時,需讓家中青壯入教會軍參加戰鬥,且每年農閒之時,每禮拜六需到當地教會組織報道,參與軍事訓練。
其實說白了,欒奕制定的這套所謂聖田制度壓根就是對數年之後曹操制定的軍屯制度的抄襲。
在東漢這個時代,遇到戰事的時候,往往都是臨時下令招募兵勇。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招募來計程車卒別說作戰經驗,甚至可能連兵器都沒有碰過,多數都是家裡解不開鍋,混到軍隊裡來混餉吃糧的。像這樣的部隊,作戰能力可見一斑。
在這一點上,軍屯制度,也就是現在欒奕搜用的聖田制度便體現出了他的優越性。在聖田上耕種的百姓閒時為農,戰時為軍,在保證農業生產的同時,還不耽誤作戰能力的養成。同時,在聖田上耕種的百姓,感念教會以極低地租將土地租賃給他們,做起戰來必是更加英勇,忠心也可得到保證。可謂一箭三雕。
不過,軍屯制度同樣有著他的缺陷,每週一次的訓練仍顯不足。欒奕知道,職業軍人制度可彌補這一問題。但是在東漢這個人口稀疏,效率低下的時代,豢養一支上萬軍馬所需支付的餉銀倒還好說,但每日消耗的糧食卻足以用海量來形容,根本供應不了多久。無奈之下,欒奕只得聖田制度、職業軍人制度雙管齊下,在聖田耕農之中擇取1000身強體壯者加入護教軍。這支1000人小隊,抽出300人由雄獅騎士典韋親自率領,配鞍馬、弓矢、長矛,組建聖殿騎士營;餘下700人,分為300、200、200三隊,分別配以刀盾、長矛、弓矢,組建聖堂武士營。
聖堂武士、聖殿騎士二營結合,成為未來聖母教對外征戰的中堅力量。
之所以這麼急著建軍,除了拱衛聖母教在濟南國的教權之外,欒奕還有一層深意。那便是為了防備明年即將而來黃巾起義。
收攏權利、建立軍隊,穩定後方過後,欒奕深知聖母教才是未來在亂世贏得一席之地的關鍵,為此他以最快速度重修聖母教歷山總堂,並將之更名為聖?女媧大教堂。新的聖?女媧規模更甚以往,乃原總堂、工廠、別院合而為一合建而成的。至於工廠則被欒奕遷到歷城縣北濼口鎮附近,那裡鄰近黃河、濟水,便於藉此時清澈的黃河開展漕運,將生產處的物事運往北方各州。
同時,欒奕還在濟南遍建教堂,但凡縣城,城中必有一座教堂,並以教堂為源點,蛛網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