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2/4頁)

貫的燃香。”

楊牟假模假樣的抽了自己一個嘴巴,恍然大悟地說:“對對對!五千貫是買香的錢,買香的錢!”

然而,王英等人卻是不知,把禮金變相成買香錢正是欒邈最為高明之處。朱英他們以為欒邈收了賄,就跟他們成了一條繩上的螞蚱,可實際上呢?將來若是上頭查起來,那每月五千貫錢是做生意賺來的。按照大漢律,根本構不成賄賂罪。論起罪責最多不過是個失職之罪,大不了丟官便是。

“生意”談妥,酒宴就變得愈發熱鬧起來,至喝到深夜才散席。飯後,王英站在酒樓外的臺階上目視欒邈父子邁著醉步離去的背影,對身後的孫孺說:“這欒邈父子終究還是商人。商人逐利、愛財。只要願意收錢,事情也就好辦了!”

孫孺弓起眉毛,略顯憂慮,說:“大人。孺總覺得事情沒咱們想的那麼簡單,吾聽聞這欒家乃潁川鉅富,區區五千貫錢他們根本不放在眼裡。由此可見,二人並非圖財。孺以為,他們父子之所以向我等索要每月5000貫原因大概有二:其一,所謂強龍壓不過地頭蛇,他們初來乍到,不敢也不願跟我等作對,便借收取禮金應和我等,以求明哲保身;其二,這父子二人別有所圖,今日之行為皆是虛與委蛇,逢場作戲,以麻痺我等之心,待時機成熟直取我等性命!”

“恩?”朱英微眯的眼睛猛地睜開,冷哼一聲。

孫孺繼續道:“欒邈父子若是屬於前者倒還好些,濟南國相安無事。若是後者……”他板起面孔繼續說,“大人。俚語說得好,‘會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叫’。這世上那些針鋒相對的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表面一套心裡一套的人。”

“他欒邈敢咬人!”楊牟怒氣洶洶,“他要敢找咱們麻煩,我立刻帶人把他們都抓起來,跟上任縣令李通一樣拉到縣衙前丟到火堆裡去。”

“萬萬不可!”朱英連連擺手,“他欒奕是誰?那可是當朝名士,太學祭酒蔡邕、中郎王允是他未來的岳父。若是像對付李通那個不識時務的東西一樣對付他,非捅出大簍子來不可。此外,我還聽人說這欒奕年紀雖然不大,但天生神力,力可舉鼎。與他們同行的那名醜陋大漢名喚典韋,武可屠熊。對付他們絕非容易之事!”

朱英想了想,又說:“話說回來。欒邈父子與我等作對一事不過是孫孺毫無根據的推測。興許他們父子是真心誠意與我等交善,屆時也就不會暗藏衝突了。”

“大人!”孫孺又進言說:“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朱英點頭,道:“嗯!孫縣丞說的也有道理。既如此,就加派人手把欒家人都監視起來。我倒看看,在濟南這一畝三分地兒上他們能玩兒什麼花樣!”

事實上,在接下來的三個月裡欒邈和欒奕也確實玩兒出花樣來了。只不過這些花樣就朱英來看根本不具備任何威脅。

欒邈自上任歷城縣令以來,一天堂都沒坐過,把公事往孫孺肩上一撂,帶著媳婦整天遊山玩水。三股水、金線泉、珍珠泉……名泉賞了個便;大明湖、蓮子湖,遊得那叫個爽;歷山、鮑山、華不注山、鵲山、鮑山,能爬的山都走了一遭,就差去泰山郡爬泰山去了。

可憐那王英派來跟蹤欒邈夫婦之人,人家老兩口坐車,跟蹤者靠走,整天繞濟南亂轉,差點兒沒把腿給溜折了!

欒奕、毛玠、典韋等人也是忙的要死。他們先後在歷城、平陵縣城中購下房產五處,其中一處為起鳳閣濟南分號;一處為樂已軒雜貨莊,主要對外出售各類欒家印製的書籍,及傢俱、摺扇、木質兒童玩具等小物件;其餘三處分別是:一家綢緞莊,對外出售西南運來的綾羅綢緞,及本土紡織而成的布匹,同時還兼制各類成衣、鞋帽;一家首飾店,出售各類由毛玠親自主筆設計的各類首飾;還有一家藥店,為此欒奕還特地用月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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