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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奴隸的主人不予以執行,一次違規口頭警告,二次違規教堂點名批評,三次違規登報譴責,沒收奴隸,隨後開除教籍,十年內不得再入教堂。若是之後仍不思悔改,則與殺人罪等同,依據大漢律例斬首示眾。值得慶幸的是,直到現在我還沒發現有哪個人敢頂風作案,這也就意味著所有奴隸在大漢生活的都過的不錯。試問柯茄頭領,你們先零羌的一個普通牧民能過上這樣不愁飽暖的好日子嗎?”

柯茄登時噎住,“還不行!”

“那就是了。所以我把這些俘虜賣給漢人,非但沒有害他們,反倒是救了他們。”當然,還有一點欒奕沒有說,藉助如此大規模的奴隸交易,教會還可以大賺一筆。以當下教區各州勞動力居高不下的價格為參考,將每名奴隸定價為二十銀即公道又合理,購買奴隸所需要支付的錢財遠遠低於僱傭勞力,肯定能吸引來大量買家。如此算來,三十萬奴隸就可以賺到六百萬白銀,即能緩解年年斥資的財政,還能借勞動力入口平抑一下連年病態瘋長的勞工工資。一舉兩得。

見柯茄和苦冬對自己販賣羌人為奴一事不再持過多反對意見,欒奕又對苦冬道:“苦冬頭領,這一次我聖教大軍遠來征戰沒有隨軍攜帶過多糧草。規程押送七十萬俘虜的一應糧草補給還得勞煩苦冬頭領費心。”

“什麼?”那可是七十萬人吃的糧草啊!苦冬一臉苦相。

欒奕笑著解釋,“苦冬頭領放心,我絕不白要。苦冬頭領可將糧草等日常用度所需摺合成市場價格,再從貴部本年需要支付給聖教的那一千萬兩白銀貢奉中扣除便可。如此一來,苦冬頭領還相當於大賺了一筆。”

“這……”苦冬一想也對,出售供七十萬人吃喝的糧食的確是筆大生意,能賺不少的錢。可是再一想又覺得不對,具體哪裡不對他一時間想不出,總覺得自己這次虧大了。哪裡虧了?什麼時候開始虧的?絞盡腦汁仍舊沒窺見一二,面對欒奕語氣犀利的追問只好點頭應允。

“很好!”

商討完俘虜的分配方式,接下來該到了瓜分地盤的時間了。

在這方面,欒奕直言表示,羌人的土地理應由羌人來分配。他過多參與意見。現在的羌道已經是羌族自治州,作為自治州的首腦羌王柯茄對土地分配有著絕對的話語權。

聽了這番話,柯茄洋洋得意,一副大權在握模樣。

可他卻是不知,欒奕之所以將分配土地的責任推到他身上。一方面,在這輪土地分配上,聖教無法獲得真正的好處。正所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他懶得為這種事傷腦筋。另一方面,但凡涉及到利益分配問題,就難免得罪人。尤其是土地分配,很難一碗水端平,一旦有所偏向,必會引起他人的怨恨。

這種招人恨的事欒奕自然不會去做,非但不會做,還故意把他推給柯茄——所謂的羌王。藉助此時,來離間現存羌族八個部落間的關係。只要羌人不是鐵板一塊,統治、同化起來就更加容易。

安排好羌族自治州的一應事宜,待苦冬籌集好供七十萬俘虜食用半年的糧草後,出征一年又四個月的欒奕決計班師歸國。

大軍開拔之日,欒奕走到前來送行的趙雲面前,親自為趙雲拂去肩甲上的覆土,道:“子龍跟了我多少年了?”

“末將追隨教主十六年了。”

欒奕一臉愧疚的說:“是啊!十六年。人生有多少個十六年?這十六年裡,你陪我東征西討,跨過雪山,走過草地,渡過沼澤,沒過幾天安生日子。現在我卻又把你調到這蠻荒之地來了。說起來,覺得挺對不起你的!”

趙雲慌忙叩拜,道:“教主千萬不要這麼說,能為教主效勞是末將的榮幸。如果沒有教主,趙雲哪能立下如此多的功勳?教主說過好男兒志在四方,雲深以為然。為了聖母,為了教主,就算刀山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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