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2003筆趣閣無彈窗 > 第367章 海華王國憲法

第367章 海華王國憲法 (第4/4頁)

? 公民享有勞動權,國家促進就業,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提供公平之勞動環境與合理報酬,鼓勵公民透過勞動創造價值與實現自我。

? 公民享有社會保障權,國家建立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於年老、疾病、失業、工傷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與社會救濟。

6. 文化權利

公民享有文化創作、傳播與參與文化活動之權利,國家保護與弘揚民族文化遺產,鼓勵文化創新與多元文化交流,促進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繁榮發展。

第十五條:公民義務

1. 遵守憲法與法律

公民有遵守國家憲法與法律之義務,自覺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秩序,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 納稅義務

公民依法律規定承擔納稅義務,依法納稅為公民對國家之基本責任,為國家公共服務與社會發展提供財政支援。

3. 服兵役義務

公民於國家需要時,依法律規定承擔服兵役義務,保衛國家主權、安全與領土完整,履行公民之國防責任。

4. 勞動與社會服務義務

公民有勞動之義務,透過誠實勞動創造社會財富,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同時,公民應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與社群建設活動,增進社會和諧與團結互助。

第七章:憲法修改程式

第十六條:修改提議

憲法修改提議可由議會兩院聯席會議以三分之二多數透過提出,或由君主依國家重大利益需求提出,但君主提議須經議會審議透過後方可啟動修改程式。

第十七條:修改審議

憲法修改提議提出後,須經議會專門委員會深入審議,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包括公民、社會組織、專家學者等之建議與反饋。

第十八條:修改透過

憲法修改案經議會兩院分別以三分之二多數透過後,由君主簽署生效,修改後的憲法條文具有與原憲法同等之法律效力,為國家之最高法律準則。

第八章:附則

第十九條:過渡條款

本憲法生效前之法律、法規、制度與慣例,凡與本憲法不相牴觸者,於本憲法生效後繼續有效,直至依本憲法規定予以修改或廢止。

第二十條:憲法解釋

本憲法之解釋權屬於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依憲法原則與精神,對憲法條文之含義、適用範圍與具體實施進行權威性解釋,以確保憲法之統一理解與正確實施。

第二十一條:生效日期

本憲法自2005年5月8號起生效施行,為海華王國之長治久安與持續發展提供堅實之憲法保障。

最新小說: 九陰九陽合歡功 上門女婿我不當了,你鬧啥 第四天災:鬼子的噩夢來了 演唱會上唱歌:天后求著和我簽約 社會大哥:從退伍軍人開始 拿著易經去穿越 度關山 我在華夏鎮諸天 用成仙騙我送外賣? 如此當官帶著民眾奔小康 風捲行戈 我一個流量明星,會寫歌怎麼了? 校園異能聯盟 都市殭屍王之萬界 執法變強,我滅門貴族世家 天機秘鑰:我在都市解鎖神蹟 重生77:從打獵開始養活女知青 量子覺醒 御妖紀元!大妖竟是我自己! 這個學姐我曾見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