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的慣例。我們知道各自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尤其是星期六晚上,我們不想改變這種生活軌道。”他的眼裡閃出嘲弄的眼神。“是那——是那種高尚的文化人,而不是那種粗俗的文化人。”
“那也許對謀殺有興趣。”哈德利說,“什麼生活軌道?”
“葛裡莫總是工作——原諒我;我還對他已死的現實不習慣——總是工作到11點。此後你就能隨意打攪他;他是個夜貓子;但此前不是。Burnaby總是在他的俱樂部玩紙牌。曼根,像個侍從,和葛裡莫的女兒在一起。他和她晚上常在一起。我去劇院或者電影院,但是並不總是這樣。我是個例外。”
“我知道。昨晚劇院看完戲之後呢?你何時離開的?”
“將近11點或者更晚。我好動。我想我應該順道拜訪葛裡莫,和他喝一杯。接著——厄,你知道發生了什麼。Mills告訴我的。我想見你,或者主管的某人。我在樓下等了好久,沒有人注意我,”——他說的相當快——“我走到療養院去看葛裡莫怎麼了。我到那時正好他死了。現在,哈德利先生,我知道這是樁可怕的事,但是我發誓——”
“為什麼你想見我?”
“當Fley發出他的恐嚇的時候我在那間酒館,我想我能幫點忙。當然,我那時想的是Fley射殺了他;但是今天早晨我看到報紙——”
“等一下!在我們繼續之前,我想知道誰會模仿你說話的方式等等?好的!接下來在你的圈子裡(或者圈子外)你懷疑誰會這樣幹?”
“或者想這樣,”對方尖銳的說。
他坐回去,擺弄著褲子的折皺。
“別認為我是在躲避你的問題,哈德利先生,”他說著突然咳嗽起來。“坦白說,我不認為有人這樣。但是這在某種程度上給我自己帶來麻煩。如果你認為我的想法太陰險,或者是他媽的廢話,我還會和費爾博士說。讓我們假象一下,為了討論討論,我就是兇手。”
他帶著嘲笑的神情看著哈德利,後者直起身子。
“打住!我可不是兇手,只是假設。我打扮的一身外國氣去殺葛裡莫(順便說一句,我寧可犯了謀殺也不願意那樣穿戴)。恩!我會有其他的無聊舉動。再說我可能把我的真實姓名告訴那些年輕人嗎?”
他聽下來,用手指輕輕釦打著。
“這是第一點,很明顯的一點。但是精明的偵探會這樣回答:‘是的,一個聰明的兇手就會這樣。這是最有效的欺騙人的手法,他們很容易得出第一種結論。他有點改變他的聲音,只要人們能在此後記得起來。他聲稱是貝特斯因為他想要人們認為他不是貝特斯。’你是這樣想的嗎?”
“哦,是的,”費爾博士直言不諱。“這是我思考的第一件事。”
貝特斯點頭。“接著你會得出這樣的答案,能夠洗清我的嫌疑。如果我做了這樣的事,那不是我的聲音,而是我改變了點的聲音。但是,”他說,指了指,“我怎樣令我的話語很順流。我要說些不尋常的東西,某些錯誤的東西,以及顯然不像我自己說的,這些他們後來才能記得起來。那個訪問者不是這樣。他模仿的很徹底,就象我一樣。不管你是持有直接的觀點還是微妙的觀點,我那樣都不服,因為我不是個蠢貨,或者就因為我是個蠢貨。”
哈德利大笑。他眼神愉快的從貝特斯遊離到費爾博士身上,不再有緊張的神情。
“你們是一丘之貉,”他說。:“我喜歡這樣的迴圈。但是我想告訴你一些實用的經驗,貝特斯先生,罪犯總會發現自己處於困境中。警察不會停下來考慮他是個蠢貨還是不是個蠢貨。警察會抱著直接的觀點——然後絞死他。”
“你想絞死我,”貝特斯說,“如果你找到確鑿的證據?”
“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