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蹌的感覺。長得還算清秀,但也僅僅是清秀,距離英俊還差的很遠。打扮的就像一個普普通通的少年郎。唯一能令人引起注意的就是濃黑的眉毛,和臉上掛著的那一絲似乎永遠無法消退的的微笑。

但就是這麼一個人剛剛出現,那隻虎妖似乎立刻變成了病貓一樣,轉身就跑,慌張的就像一隻狗。

不僅僅是這隻虎妖,感受到他氣息的生靈全部就想多了一條腿一樣,所有人都能聽到獸類的奔跑聲,和鳥獸的展翅聲。

儘管他只是隨隨便便那麼一站,卻又一種難以言表的風姿,似乎有一種捨我其誰的霸氣。

他臉上幾乎永遠掛著一絲笑意,似乎天地間沒有什麼能讓他煩擾的。

他的眼睛只是瞅著這個已經成長起來的弟弟,至於趴在地上的虎妖就像螻蟻一樣無法讓他提起半分興趣。

“哥,大哥好久不見。”那個似乎在找一個地方逃跑的紅衣少年有些尷尬的說。

可是青年就像沒有看到他一樣,而是瞅著一棵楊樹,口中說道:“好久不見了,小狐狸,你幹嘛沒事閒的來欺負我的弟弟呢。”

這話說完之後,聲音似乎低沉了三分,“如果不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狐族今天就徹底滅族吧。”

這個聲音很有些輕柔,但是卻霸氣無比。

第四章 人族,任賢

利巖沒見過這個人是誰,但是他確實認識這個人是誰。

不僅是利巖認識,幾乎所有的人都認識,因為他的形象幾乎已經印在了所有人的腦子裡,因為紅衣少年說的最多的就是這個年輕人,這個幾乎以一己之力扭轉了整個南域人族命運的年輕人。

在整個南域的人族,沒有人敢於對他不敬,也沒有人會對他不敬。

因為儘管這個青年不過二十歲多一點,但是人族還沒有出現過他一樣對人族有那麼多貢獻的人。

自從女媧造出了人族已經有一千年了,這一千年出現了很多英雄豪傑,也有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但是絕對沒有出現過像任賢這樣的人。

至少在整個北俱蘆洲的南域,這樣的人一個都沒有。

當然對人族來說,任賢這樣的人一個就足夠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人族在南域裡是本來是作為妖族食物存在,算是食物鏈裡面最低端的生物,莫說妖獸了,哪怕是強悍一點的野獸都能夠將人族是視為盤中餐,口中食。

這是在數百年前,原本的野獸成長為妖獸,那隻真正的妖族之後,人族悲慘的命運。

這種悲催的狀況一直持續了數百年,人族之所以沒有滅族,僅僅是因為妖族要給人族留下後代,然後供給下一代妖族食用。

這不是因為妖族對人族有什麼偏見,而是因為人族太弱小了,狩獵起來無疑是最容易的,而且人族的血肉對於妖族來講卻是是大補之物。

如果妖族還是野獸的時候,人族還是能夠對付,但是當野獸成長為妖獸之後,就不是人族能夠對付的了,若是真正的妖,對於人族來說,無疑是最恐怖的惡魔。

所以人族的數量急劇減少,由原本的上億人口,減少到了現在不過百萬有餘。

這種悲催的遭遇一直延續到了五年前,人族幾乎陷入滅族邊緣的時候。

不過,自從五年前,妖族再也不敢將人族視為普通的口中食,至少將人族視為一個比較強悍的族群。

這就是因為眼前的青年,人族中的最強者。

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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