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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青春的雨季,是我們兩個母女相依為命互相支援的雨季。我把保險單子推廣進了校園,那些女孩子聚在一起逛街美甲打耳洞,我則跟著媽媽到處推銷,常常與同班同學不期而遇。

那時候我在學校是很出名的,年紀輕輕就有“經商”的頭腦,為了賺錢“不擇手段”。我承認,不賺這部分“不義之財”我不會餓死。可是我媽媽會,如果我們家一定會餓死人,那一定是媽媽。

無論同學還是老師,對我的印象都是很能賺錢,但是不缺錢。

事實上,我很缺錢,這種情況在媽媽罹患肺結核時更為明顯。她死去後的無數個日日夜夜我都在反思,聲討自己的罪行,始終認為是自己拖累了母親。她可以找個對她好的男人嫁了,她可以受到呵護與關愛,被人當成一個孩子一樣寵著,而不是整日對著我這個孩子問出的奇怪無言以對。她不是一個溫柔的媽媽,也不是一個體貼的媽媽,但她一直把我照顧得很好。她從小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讓她從天堂跌入地獄,未免太殘忍。

而我不一樣,我不是千金小姐,我什麼日子都能過,什麼窘迫的環境我都能適應,什麼人的白眼都能忽略。母親當初帶我離開,是一個錯誤,她應該拋棄我,或者直接送我到孤兒院,就像她死去後,我被送到的地方。

我那種麻木的表情,被人罵了好多天,他們不知道,有的時候,愈是傷心,愈是無淚。被這麼多人輪番罵著,我就更哭不出來了,面對他們的責備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可笑,又不是你們的媽媽,你們這麼上心是幾個意思啊。

現在想來,那時的倔強,無非是青春期的叛逆作祟。

孤兒院的孩子,不輕易敞開心扉,一旦敞開,就是用情至深,一旦被欺騙,便是天翻地覆一般的背叛。

我消沉了半年,淡漠了半年,又豁達了一年後被一戶人家領養,這戶人家就是我的親生父親和繼母組建的新家庭。決絕如母親,帶我遠走高飛之際更改了我的姓名。健忘如父親,對更改了姓名的親生女兒如素不相識的路人。

我在這個家裡的地位愈加尷尬,我和安銘不知何時有了弟弟,名字叫顧安誠。更加詭異的是,他和我們同歲。十六歲的少女,心智已經趨於成熟,當然曉得這意味著什麼,從心底為逝去的母親抱打不平。就著顧安誠對我總是漫不經心地露出敵意,我熱衷於把家裡攪得天翻地覆。

我把半月形的玉墜藏在書包裡,藏在筆袋裡,藏在日記本里,藏在花盆裡,換了許多個地方,生怕被他們發現——這是我身份的唯一憑證。我那外熱內冷的繼母和麻木不仁的父親都不會容忍我這樣身份的存在。顧安銘是我這個家中唯一的光源,為了留在他身邊,我要一個孤兒的身份寄人籬下,而不是以男主人的女兒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以親人自居。

所以,假裝追求他,做他的女朋友,不過是故弄玄虛罷了。

他是個陽光一樣溫暖的人,他對我很好,可這種好卻不是對待妹妹的好。就像對待其他的女孩子一樣和煦、彬彬有禮,這不是我要的兄長的愛。所以我要做他的女朋友。讓他多分一些關注給我。

為此,我故意和他的現任女朋友吵架,他總是向著我的。在我一次裝模作樣地痛哭之後,他的堡壘被我攻克。那時,他輕輕抱著我的頭,釋然長嘆:“如果你非要這樣,我答應你,做你的男朋友。”

我很欣慰,雖然他不記得我,但對我的縱容總是沒有改變。

我是最與眾不同的女朋友了,不會因為安銘和別的女生說話而吃醋,即使他與其他女生打打鬧鬧,我也能會心微笑。作為一個妹妹,就是應該這樣的。我想要的,只是多一些的愛,兄長對妹妹的關愛。

我們每天會一起吃早餐,然後手拉著手散步到學校。晚上,他會擠在我旁邊秒抄我的作業,我背古文時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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