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與王映霞朝夕相處。郁達夫聞聽有關兩人的傳言,本就將信將疑。在福建時,郁達夫在廟裡抽得了一支怪籤雲:“寒風陣陣雨蕭蕭,千里行人去路遙。不是有家歸未得,鳩鳴已佔鳳凰巢”,使他對早先聽說的王氏與浙江省教育廳長許紹棣有染的緋聞,由懷疑漸近乎相信。後來,郁達夫返回杭州,又在自己家中發現了許紹棣的信件,終於忍不住大怒,夫妻爭吵。郁達夫將這些信批次影印贈送友朋,聲稱是打官司的“憑證”。王映霞則匆忙卷帶細軟躲到一個律師朋友家中。郁達夫請過郭沫若來檢視現場,並在報上大登侮辱性的啟事,且致電致信浙江軍政府,籲請查詢王映霞。
據說,1938年暮春,郁達夫從徐州回漢口家中,見王映霞正在書房讀信,王一見鬱來,便將信草草撕了幾下丟到痰盂裡。鬱將信從痰盂中撈起一看,正是許紹棣給王的情書。二人鬧翻。郁達夫每一喝醉,便指著自己的鼻子說:“我是烏龜,我是烏龜!”
後經友人調解,1938年,7月9日,郁達夫與王映霞簽訂《協議書》:“達夫、映霞因過去各有錯誤,因而時時發生衝突,致家庭生活,苦如地獄,旁人得乘虛生事,幾至離異。現經友人之調解與指示,兩人各自之反省與覺悟,擬將從前夫婦問之障礙與原因,一律掃盡,今後絕對不提。兩人各守本分,各盡夫與妻之至善,以期恢復初結合時之圓滿生活。”周象賢、胡建中為見證人,雙方“和解”。7月10日,郁達夫在《大公報》又登出《道歉啟事》。
德國馬漢茂輯《給郁達夫的信》中第二封,本為王映霞“致郁達夫夫君收存”的“字據”:
〖映霞因一時家庭生活痛苦,精神上無所寄託,致與許紹棣君有精神上的熱戀情事,現經友人調解及自己之反省,覺此等情事,實與夫妻生活有礙。今後當絕對與許君斷絕往來,夫婦共同努力於圓滿家庭生活之創造。
此致
郁達夫君收存〗
有人認為是王映霞先寫了這張字據交郁達夫收執,郁達夫才肯在《大公報》刊登有“神經失常”字樣的《道歉啟事》的。但王映霞在《自傳》中堅決否認這張字據。
然而感情的裂痕卻自此愈來愈深,終至最後在南洋惡臉相向。郁達夫把上面提到的籤詩和他所寫的詞,連同年(民國)三十六到三十八年間作的十八首律詩與絕句集為一編,加以註解,名曰《毀家詩紀》,在香港《大風》雜誌上公開發表,詳細敘說王映霞與許紹棣的“熱戀情事”;並聲言不要稿費,轟動一時,成為當年的熱門話題。郁達夫在詩詞中將王映霞比作妾。情變后王氏出走,鬱指其為“逃妾”,並在其丟下的一襲紗衫上題“下堂妾王氏衣物”。
而王映霞也以《一封長信的開始》和《請看事實》相對應,在文中他否認與許紹棣的關係,並極力對郁達夫攻擊,甚至有“蒙了人皮的獸心”等語,也是辯誣過頭,幾近謾罵。在報紙的推波助瀾之下,一對“富春江上神仙侶”終於覆水難收,以“協議離婚”分道揚鑣。王映霞從新加坡孤身回國,郁達夫則攜帶兒子鬱飛繼續在南洋飄泊,直到1945年被日本憲兵秘密殺害。王映霞後嫁於華中航業局經理鍾賢道,據傳當時婚禮極盡鋪張奢華。郁達夫失蹤後,郁達夫與王映霞所生的兩個兒子(鬱飛除外)也被送到孫荃處撫養。2000年12月,王映霞去世。
汪靜之在《王映霞的一個秘密》中揭露,王映霞的外遇物件並不是許紹棣,而是戴笠,因為害怕戴笠對郁達夫包括自己不利,所以他一直沒有說出來,他還寫道:“1946年夏我回到上海,我的妻子的一位同學錢青(也是王映霞的同學)說:‘王映霞從南洋回到重慶和某人(我忘了姓名)結了婚,就要戴笠幫忙,戴笠給她丈夫做運輸汽車隊隊長,在滇緬路直到重慶做運輸工作,汽車運私貨,大發財。抗戰勝利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