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我在心裡暗暗發誓,若有天我姚天明認定了誰,這一輩子便是誰,我會用命去愛她,陪著她,將我的全世界都給她,不會讓她像我媽一樣,除了等待還是等待,到頭來只是一場空。
所以我後來遇到了樓笙,一個讓我付出了命的女人。
我媽嚥下最後一口氣時,她希望我去北城找我爸,說實在的,我不想去找,這輩子我就當自己沒有父親,也不要去認一個負心漢做父親。
我知道我媽不放心我,這世上,也就楚有良是我的親人,我並未成年,雖說餓不死,但要想好好活下去,不太容易。
十四歲的我心高氣傲,若不是隔壁胖嬸的一句話,我或許也不會去北城,或許這就是他們所說的命運。
胖嬸說,我爸在遇見我媽之前已經結過婚了,換句話說,我媽才是那個小老婆,而我也就是私生子。
那時我才懂,我媽這兩年來的緘默不是因為我爸在外面有了小老婆,而是她從頭至尾被欺騙著,做了別人口中人人吐唾沫的小老婆。
我憤怒不已,拳頭都握緊了,楚有良該慶幸那時沒在我面前,否則的話我一定一拳打過去,天王老子也管不了我。
過了我媽的頭七,我開始準備去北城,我要去見見那個讓我媽等到死都沒有等到的男人到底是長什麼樣,我要去替我媽討一個公道。
我沒有身份證,也沒錢,坐不了火車,連汽車都沒法,甚至那時我不知道北城在哪裡。
我向胖嬸與小弄堂裡的人打聽,要如何去北城,上天眷顧,在我媽去世後半個月,我終於如願離開了雲南,去了北城。
胖嬸只是愛佔小便宜,嗓門大,自然不會跟我一個十四歲的人計較兩年前跟二胖子打架的事,她給我介紹了一個親戚,她的這個親戚是去北城做工地的,同行的人還不少,大概十幾個人,都是一個村的,他們自己有一輛車子,因為胖嬸的關係,我也就被捎帶著去了北城。
當然,這世上也沒有免費的午餐,別看我十四歲,力氣卻還是有的,我答應了免費幫工一個月,也就算是我的路費了。
車子在路上顛簸了四天,我們才到了北城,到北城的第一夜,我是跟著胖嬸介紹的親戚,也就是林叔,還有與同行的十幾個人就睡在工地的一間簡易房裡。
那是我第一次離開雲南,與一群不熟悉的人睡在工地上。
大夏天的,地上鋪的就是那種竹子涼蓆,一個房間就一個小風扇,一整夜轉著呼呼的吹,沒一點作用,躺著不動都是汗流浹背的。
熱就不說了,各種呼嚕聲,或者夢話聲此起彼伏,什麼狐臭腳臭就在房間裡飄蕩著,揮之不去。
第二天,我沒第一時間去找楚有良,跟著林叔去了工地開始幹活。
北城的六月就像是大火熾烤著,能把人烤熟了,那一個月裡,我是咬著牙過來的,在工地上做事情,那可是比撿破爛還要辛苦百倍,我的手全是血泡,磨爛了,一碰疼的齜牙咧嘴,汗水流進眼睛裡,讓人撐不開。
在工地上的日子,我累的就像一條狗,有時候累的連吃口飯的力氣都沒有,只想倒下好好睡一覺。
讓人驚奇的,我並沒有流過一滴淚,哪怕再苦再累,我也咬著牙挺過來,工地上我是年齡最小的一個,但他們可不因為年齡而關照,他們有什麼活都讓去做,只要我能做的,力所能及的,他們直接吩咐,也幸好有林叔在,否則我那一個月或許熬不過。
熬過了一個月,林叔讓我在工地上休息了三天,走的時候塞給我一疊錢:“拿好別丟了,你小子讓林叔真是刮目相看,本以為你做一天就會喊爹喊娘,沒想到真堅持了一個月,好小子,你林叔不會看錯人,你小子以後有大出息,這工地不是你該待的地,以後能不來就別來,好好找你爸唸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