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汪文臺揖本)。
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自紀篇》。
按:《講瑞篇》雲:“此論草於永平之初。”《會稽典錄》雲:“《論衡》造於永平末,定於建初之年。”蓋永平初,已屬草,時輟時作,至永平末,方專精一志也。又《須頌篇》雲:“《論衡》之人,在古荒流之地。”與本傳謂仲任歸鄉里作《論衡》相合。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充三十四歲。
京師及郡國七,大水。《明帝紀》。
夏旱。《後漢書·鍾離意傳》。
明帝永平四年(公元61年),充三十五歲。
比來水旱饑饉,加有軍旅。司馬彪《續漢書》(《御覽》九二),載永平四年詔。明帝永平五年(公元62年),充三十六歲。
班固為尚書郎。《別通篇》、《超奇篇》、《案書篇》。
按:謝承《後漢書》(《御覽》四八四),永平五年,班固被召詣校書。范曄《後漢書·班超傳》同。
明帝永平六年(公元63年),充三十七歲。
鼎見。《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明帝永平七年(公元64年),充三十八歲。
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充三十九歲。
虞廷為司徒公。《吉驗篇》。
按《虞廷傳》,事在永平八年。
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充四十歲。
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充四十一歲。
廣陵王荊迷於。。巫,孝明三宥,王吞藥。《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充四十二歲。
廬江皖侯國際有湖出金。太守遣吏收取,遣門下掾奉獻。《驗符篇》。
明帝致麟、醴泉、白雉、嘉禾。金出。《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黃金。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充四十三歲。
永昌郡有金。《驗符篇》。
按《明帝紀》,永昌郡,永平十二年置。《郡國志》注云:“二年”誤。楊子山為上計吏,見三府作《哀牢傳》,不能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徵在蘭臺。《佚文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二年,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西南夷傳》曰:“罷益州西部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縣。”《郡國志》:“永昌郡哀牢縣,永平中置,故牢王國。”
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充四十四歲。
明帝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充四十五歲。
帝立廣陵王荊子。《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四年封故廣陵荊子元壽為廣陵侯。
楚王英惑於俠客,王吞病。《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四年四月,楚王英卒。
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充四十六歲。
蝗蟲起泰山郡,流徙郡國,薦食五穀,彌衍兗、豫,過陣留、壽張界,飛逝不集。謝承《後漢書》(《後漢書·虞延傳》注、《書抄》三十五)。
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充四十七歲。
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充四十八歲。
永平中,神雀群集,百官頌上。《佚文篇》。
按:《東觀漢記》十八《賈逵傳》曰:“永平十七年,公卿以神雀五采,翔集京師,奉觴上壽。上召逵,敕蘭臺給筆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