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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歷史更像人類發明的足球遊戲,在“真實”的問題上,有著兩重性。一是那個時空裡的真實,英格蘭遭遇了昏哨,法國隊充斥著內訌,烏拉圭玩起了排球:這都是真實的。二是對後人來說,相對恆久的真實,那就是曾經很不光彩地小組賽裡輸給了瑞士的西班牙最後拿走了2010的大力神杯,而此前的那些悲歡離合、輸輸贏贏都成了令人懶得回憶的過往。歷史也是如此,後者遠遠比前者強勢。往往你知道的不是真實,而真實的你不可能知道,或者不需要知道。

足球只是一種模擬,歷史上五彩繽紛的人事遠遠比它複雜得多。事實上,生活中的具體細節絕大部分都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永遠地遺失了,不要說牽涉成千上萬人的大歷史,就算是我們自己,兩個月前的某一天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早就忘光了。然而,一旦我們成為受眾的時候,又希望別人跟我們描述一件事的時候能夠有豐富的細節、生動的景象,最好有身臨其境的效果。

喂,兄弟,兩個月前你自己的細節和景象都記不清了,你叫人家寫歷史書的人怎麼知道?那可是說別人的往事啊!於是,讓人覺得精彩的歷史故事,常常是虛實參半,夾雜了作者自己的想象,而枯燥乏味、語焉不詳的歷史記載倒很可能是盡其可能做到了真實,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一般人都喜歡生動形象的描述,因為把讀者奉為上帝,史實的記載常常會出現小說化的手段,在這一點上,文學和歷史走得如此接近,以至於人們不假思索地把一句話掛在嘴上:文史不分家。我們接下來要說的事件便是一個鮮活的例子。月黑風高之夜,一個刺客爬上了屋頂,看到了他的獵物,隨後把自己變成了一具屍體——為什麼會這樣?他老人家受了什麼刺激?除了那個死去的刺客,絕不會有第二個人確知。所以,錢鍾書先生說,《左傳》裡記載的刺客在房頂上的思想鬥爭“蓋非記言也,乃代言也,如後世小說,劇本中之對話獨白也。左氏設身處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當然耳”。這個刺客的故事接下來會說到,按下不表。

如果僅僅是為了讓事件的因果完整、過程詳盡,這樣的添油加醋並沒有很大的妨礙,即便是生活中普通的閒聊,無論說的人還是聽的人,都有一定的“相容性”,對於一些主觀想象、故意吹牛都有著心照不宣的默契,不會產生很大的誤解,也沒必要較真。可歷史不是生活式的閒聊,歷史文獻多半是關於政治、軍事鬥爭或經濟、制度建設的,歷史書的讀者中很多人卻是沒有這些高階事務的處置經驗的,如果再沒有足夠的想象力來加以彌補,那就難免產生各種郢書燕說的效果。

說到這裡,關於歷史故事的基本概念已經呈現:

一、不要去過分辨析真假。凡是故事,總有假,勉強能算得上全真的都是枯燥的流水賬(即便有些“實錄”都被某些別有用心的權力人物改動過)。

二、假的也會變成真的。很多故事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左丘明這麼寫、司馬遷這麼說就是鐵證如山了,此後兩千年人們都堅信這是曾經發生過的真事,直到有一天,人類突破了三維空間,穿越時空,回到那個時候,才哭笑不得地發現原來這事情完全是另一個樣子。但在此之前,大多數人深信不疑的內容才是足具王道的真實。

《趙氏孤兒》人物誌(2)

三、假的也有其不同的意義。假的並不總是可惡的,因為人的追求是多元的。對於一個事件,進行情節、細節上的造假往往是為了更加準確、具體地反映社會的、心理的背景。如果這個事件是相對比較遙遠的,那麼有的敘述者會用它來反映他自己所處的時代的背景(也包括那些時代差別不明顯的人類共同特徵,即所謂“人性”),有的敘述者會用它來反映事件所處的時代背景。前者我們稱之為文學家,後者我們稱之為史學家。

《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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