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時候,一說起新能源汽車,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必然是特斯電動汽車,以為他是新能源汽車的開創者。
但其實並不是!
事實上電動汽車出現的時間很早,甚至要比燃油車早的多得多!
1842年蘇格蘭發明家伯特·安德森與托馬斯·戴文波特(thomas davenport)合作,打造出世界上第一部以電池為動力的電動汽車。
1847年,美國人摩西·法莫製造了第一輛以蓄電池為動力可乘坐兩人的電動汽車。
在這之後的幾十年裡,電動汽車發展迅速。
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10年代,電動汽車迎來了第一個高峰期。
用一個數字來說明當時電動汽車的火爆,1900年,美國製造的汽車中,電動汽車為輛,蒸汽機汽車為1684輛,而汽油機汽車只有936輛!
但之後,隨著老美在本土發現了石油,尤其是隨著福特t型車的量產,燃油車無論是在里程,售價等各個方面,對電動汽車完成了碾壓!
之後,電動汽車進入到低潮時期。
不過在二戰之後,尤其是70年代的第一次石油危機,讓電動車重新獲得了重視。
在這一時期,老美,倭國等國家開始對新能源汽車,尤其是電池技術大力進行研究。
現在,經過幾十年的研究,大部分的電池技術都掌握在老美和倭國的公司手裡!
事實上,新能源汽車只是一個統稱,更加準確的來說應該是純電汽車。
因為新能源汽車技術還有一個是氫能源技術。
純電動技術專利大部分掌握在老美的公司手裡,而氫能源技術,大部分掌握在倭國的汽車企業手中。
那為什麼在後世,純電動汽車大行其道,而氫能源汽車卻很少呢》
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倭國的要價太狠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車載氫氣罐的閥門,就這東西,倭國就註冊了數十個專利!從外形到材料,進行了一個全方位的封鎖!
事實上在前世的時候,我國在08年制定了純電以及氫燃料雙線發展的國家戰略。
在國家意志的推動下,這兩個戰略發展非常快,很快就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但是在氫能源上,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無可避免的就遇到了倭國企業設定的專利壁壘。
再這樣的情況下,想要繼續發展,無外乎兩條路。
一條就是投入海量的資金進行研發,繞過倭國的專利壁壘,積累自己的技術。
但這條路非常困難。
就像剛才舉得那個例子一樣,小到一個閥門,他們都註冊了幾十條專利,想要繞過是那麼容易的?
第二條路就是和倭國的汽車企業合作或者讓他們進行專利授權。
合作,人家不願意,專利授權倒是原因,但可惜倭國的要價實在是太狠了!
這裡要澄清一下,倭國不單是對我們要價狠,就是對他們的美國爸爸要價也非常狠!
我國和老美一看,這不行啊,你研發出了專利授權收費這沒問題,可是你要價這麼狠,明顯的就是想要我們給你打工啊。
這怎麼能行!
於是,我國和老美不約而同的選擇了另外一條路。
爺不陪你玩了!
我們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純電上面,至於氫能源,你自己玩吧!
於是,我國和老美的純電技術迅速的發展,而倭國則是傻了眼。
因為他們發現,單憑自己國家的市場,根本無法把氫能源技術給推廣開來啊!
在2005年,倭國的汽車市場規模為580萬輛,排名全世界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