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之身,而且這麼一鬧,伍家那邊的親戚朋友也都沒了聯絡。而許維遠倒是有不少朋友同事,裴如一也是有一兩個親戚在的,方便的都請來了,只是也不敢大辦,只是在一家小酒店辦了幾桌酒席而已。
伍凌菲的婚禮也沒請牧師,只是請了個懂得些門道的親戚當了司儀,在眾人面前換了戒指又被起鬨著喝了交杯酒,伍凌菲便帶著許維遠,給伍盛跪下,敬了酒。
酒店頓時就安靜了下來,雖然伍盛幹過不少壞事,可現在這情況,大家也都有個分寸,見著這樣也都不敢起鬨玩鬧,都閉了嘴假裝著吃東西,又一邊去看伍盛這邊的情況。
伍盛換了身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彷彿還是一年多以前的那個伍氏總裁。可他右腳那空了一截的地方,還有身後押著他的兩個警察,誰也不可能能忽略了去。
伍凌菲早就哭花了臉,端了杯酒給伍盛敬酒。
許維遠也隨著伍凌菲,叫道:“爸,請喝酒。”
伍盛激動得一直在顫抖,酒搖搖晃晃的,和伍凌菲許維遠的酒杯碰了一下,一仰頭一整杯都喝了下去,直大笑著叫好。
不知情的人只當是伍盛高興他的女兒出嫁,可知道的,卻都明白,伍盛最高興的,還是許維遠的那一句爸。
許維遠這一句爸,是以女婿的身份叫的,伍凌菲心裡明白,伍盛更是明白。
可是他既然已經願意叫他這一句“爸”了,其他的還有什麼區別嗎?
兒子和女婿,女兒還是兒媳婦,不管是什麼身份,其實已經都是一樣的了,不是嗎?
只是他心裡還是有一點惋惜,他倒是曾和許維遠提起過,如果以後能有兩個兒子,能不能一個姓許一個姓伍。
許維遠並沒有拒絕,也沒有答應,只是他說:“如果能生雙胞胎的話,一定一個姓許,一個姓伍。”
伍盛高興的應下了,沒有將心頭的惋惜表現出來。
婚禮之後,a市平靜了好長一陣子,接近年末的時候,許維遠便帶來了個訊息,說是餘司曼的日子就在這幾天了。
伍凌菲心裡一動,想著要去看看她,最後還是沒有去。
她和司曼曾經是朋友,好得跟姐妹是的,後來她才知道,司曼最初和她交朋友,便是抱著利用她的心來的,可她也知道,最初的時候司曼並沒有想過要傷害她。
只是,不管怎麼樣,在她那樣侮辱她的時候,那存在心裡頭最後的一點點情份,也還是消失的。
對於司曼的死,伍凌菲是惋惜的,可最多的,還是覺得應該的——畢竟她欠了那三個警察、魏警官,還有其他那些她不認識的人的命。
司曼去後,伍凌菲便開始魂不守舍起來,就連過年,也過得缺少了一些歡喜的味道。
因為二月份,就是伍盛的日子了。
伍凌菲又去看了伍盛一次,伍盛還是沒有問起孩子,結婚的時候他沒有問,現在也沒有問。
可伍凌菲總覺得,伍盛還是知道了。
但是伍盛沒有問,她也就只當伍盛是不知道的,根本不敢和伍盛提起。
到了點的時候,伍凌菲才知道,她的心是有多麼的痛,比之知道孩子去了後,更要痛上千倍百倍。
伍盛一個勁兒的催著許維遠,讓他帶著伍凌菲回去,可伍凌菲,又如何肯?
警察再次提醒他們時間到了,伍凌菲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叫了一聲爸,淚就落了下來。
伍盛讓警察加著站了起來,又讓伍凌菲先回去,說著,還是提起了孩子,卻沒有說孩子去了的事,只是說許康的弟弟,就叫許誠,如果還有,就叫伍義。
誠: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
義: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